美国厄湾加州大学教授希利斯。米勒(J.H.Miller,1928-)1997年在《文学评论》第4期发表了《全球化对文学研宄的影响》一文,初步提出“文学终结论”的观点;2001年第1期的《文学评i论〉又发表了米勒《全球化时代的文学研宄会继续存在吗?》该文从德里达的名作《明信片》开始提问,依次论述了印刷技术以及电影.电视.电话和国际互联网这些电信技术对文学.哲学.精神分析学甚至情书写作的影响,提出:“在特定的电信技术王国中,整个的所谓文学的时代(即使不是全部)将不复存在。”“新的电信时代正在通过改变文学存在的前提和共生因素而把它引向终结。”阅读时的那种风格品味和诗性魅力便荡然无存了。众所周知,汉语文字内视性、蕴藉性、想象性和彼岸性的细嚼慢咽、心灵内省和思想反刍,本是文学审美的高峰体验,欣赏者对文字表征的间接形象思而得之、感而悟之、品而味之,“此诗之大致也”①。但在网络文学等数字媒介作品中,文字的速度阅读和多媒介的相互干扰,不断解构文字品味时的“澄怀味象”(宗炳)“余味曲包,深文隐蔚”(刘勰)和“境生于象外”(刘禹锡)的想象性审美体验,消解了文学韵味的主体沉浸感和审美意象的丰富想象力。这样的作品似乎不再拥有“有意味的形式”和“艺术里的精神”③文学的诗性特质被电子“仿像”(simmulacmm)的技术操作拆解文字的隽永美感让位于图文观赏的快感艺术欣赏变成了感官满足和视像消费,文学应有的品质就这样给“电子幽灵”吞噬了,“文学性”一这个文学审美的内蕴支点和文艺学建构的核心命题也失去了持论的现实基础。
主体承担感的淡化导致文学作品的意义缺失,是数字媒介下文学受阻和异化的又一表现。数字媒介里的文学行为具有实时、互动、跨境、跨文化、跨语言传播的特点,又有着匿名交流、孤独狂欢、行为自律的特性。在网络的虚拟空间里,人们揭去了生活中的各种面纱,消除了现实里的社会角色,尽可以用真实的自我袒露心性而与他人交流,可以用最“无我”的方式实现最“真我”的传达,这是数字媒体的优势。但与此同时,作品“在场”与作者“不在场”,又将导致创作主体观念的虚位和作者承担感一文学承担、审美承担、道德承担和社会承担的缺席。由于创作者身份的虚拟和游移不定,许多网络创作在“无我”与“真我”的双重游戏中放弃了主体的艺术使命,回避了不该回避的社会责任。作者全凭自律而无他律,因为他无须为人民代言、为社会立心,也毋庸给艺术的进步以承诺,甚至不再秉持文学传统的赓续和艺术规范的服膺。结果,文学生成中应有的价值承载、意义深度、审美创新和社会效果等艺术期待,均失去了合理的逻辑前提。有网友这样表达自己失去主体承担时的困惑:
我想每个人都很迷茫,到底自己在网络里寻求些什么呢?寻求心灵的安慰?寻求感情的寄托?寻求一刹那的刺激?寻求不变的承诺?或许是孤独时想上网找个人消磨自己的寂寞;或许是悲伤时想上网找个人发泄自己的痛苦;或许是失意时想上网找个人倾诉自己的落魄。大家都在这个虚幻的网络里寻找各自永不凋零的塑胶花。
而另一位网友则真实地解释了这一困惑:到论坛里走走看看,是自己的愉快,别人无权说三道四;到论坛里说不说话,是自己的愿意,别人无权指指点点;到论坛里大闹天宫,是自己的选择别人无权刻意阻挡;至IJ论坛里说话不多,是自己的习惯,别人无权要求改变。仅此而己。⑤于是,文学的精神品格和价值承担、人类的道德律令和心智原则,终于让位于个体欲望的无限表达,在线写作的修辞美学让位于意义剥蚀的感觉狂欢,虚拟空间里失去约束的主体和得到解放的个体最终得到的只能是消费意识形态的文化表达。这导致许多网络作品拒绝深度、抹平厚重、淡化意义、逃避崇高,封堵了文学通往思想、历史、人生、终极意义、理性价值的明人王廷相在《与郭价夫学士论诗书》中说:“夫诗贵意象透莹,不喜事实粘著。古谓水中之月,镜中之影,可以目睹,难以实求是也。……言证实则寡味也,情直致而难动物也。故示以意象,使人思而咀之,感而契之,邈哉深矣,此诗之大致也。”路径,消弭了文学应有的大气、沉雄、深刻、庄严、悲壮等艺术风格和史诗品格,抛开了文学创作者所应担负的尊重历史、代言立心和艺术独创、张扬审美的责任。
数字媒介下文学经典引退形成的文学信仰消褪和地位下滑,也可看作是数字媒介对今日文学的一大负面影响。文学经典是基于艺术积累并由特定审美文化命意所标持的价值规范,数字化媒体打造的是大众文化、新民间文学,而不是典雅的精英文化或“纯文学”,数字化写作常以委地如泥的“渎圣化”思维,将精英文学时代崇高的文化命意改造成快乐游戏,就像瓦尔特。本雅明所说的那样用作品的“展示价值”替代“膜拜价值”?。经典是由时间的历史累计而成的认同标准,它总是以“缺席的在场”方式被历时性地延迟出场,而数字媒介写作却只在当下的空间共享着交互的过程。当技术媒介越来越以自己的祛魅方式揭去文学经典的神圣面纱,抛弃、回避和挤兑其认同范式、深邃意旨、生存空间时,文学还有能力用“经典”为人类圈起一个理性的精神家园吗?技术平权下的数字化文学是“寄生”而“易碎”的,它根本不给人品味和反思的时间,不仅难用经典的标准评价它们,甚至无从形成评判标准。文学网民以快捷的技术操作游弋于虚拟的快乐世界,他们不会去刻意追求经典性与精致性,所要做的只是如何更充分地展示自己和被人欣赏,所诉求的也是自况而非自律,所追求的更是“当下”和直观,而不是经典、深度与意义。此时,文学经典逐渐枯竭的力量己无法抗拒,它及其所依存的体制要么认同新媒介的合法性,要么在数字媒体面前隐遁庋藏和沉默不语。
新媒介消解文学经典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数字化复制与拼贴技术造成艺术创新观念的淡化。经典是一种审美发现,一种艺术原创和个性独创,而数字媒介写作重发表不重发现、重表达不重原创,它用机械复制与技术拼贴消弭了原创与仿拟的界限,如本雅明指出的,“技术复制能把原作的摹本带到原作本身无法达到的境界”?。尼葛洛庞帝也认为:“数字化高速公路将使'己经完成、不可更改的艺术作品’的说法成为过去时。给蒙娜。丽莎的脸上画胡子只不过是孩童的游戏罢了。在互联网上,我们将能看到许多人在'据说己经完成’的各种作品上,进行各种数字化操作,将作品改头换面。③于是,经典艺术和艺术经典的观念一道无可避免地遭遇技术的解构:一方面数字技术的无穷复制改变了艺术经典的恒亘沉积,转移了人们对经典的审美聚焦;另一方面,艺术复制用技术干预造成了原创观念中断和文本诗性的语境错位。复制就是本源,拼贴即是生成,文本生产成了“文化工业”,符号仿真成了文本诗意天然合理性的依据,真正的艺术性和艺术的经典性倒成了被遗忘的隐喻。恰如有评论者所言:“经典写作那种可供反复阅读、欣赏的情况在网络写作中将不复存在。一千个哈姆雷特中的九百九十九个己经死去了,只剩下一个还在此时此地嬉皮笑脸,做抓耳挠腮的快乐状。……经典文学写作的黄昏己经来到。?经典不再,文道焉存,一旦昔日被膜拜的经典从文学地平线上消逝,经典所代表的那一整套审美规则和艺术理念将复何以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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