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补偿资金的来源需从 以下方面入手: (1)明确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补偿的原则。能 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补偿原则为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 环境补偿制度的运行和完善提供了方向和基本准则。① 坚持“谁破坏、谁补偿”原则的主导地位。国外主要的矿 业大国,都将“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列为本国矿区生态补 偿的主导原则7-9。国内的学者[1°-12]也认可该原则在我 国矿区生态补偿中的主导地位。但事实上,这个原则在我 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矿企所缴纳的上述各种费用远 远小于其所造成的环境损害,而真正的承担者是中央政府 和地方政府[13]。应该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为 契机,坚持“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在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 环境补偿中的主导地位,使资源开采企业为自己的生态环 境破坏行为造成的经济和杜会损失做出充分补偿。②以 “谁受益、谁补偿”原则为有益补充“谁受益、谁补偿”原则也是矿区生态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14]。能源资源开采 造成的生态破坏,不能仅依靠政府及资源开采企业承担生 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责任,这样有失公平。资源的流动,实 际上隐藏着环境资源的流动,从这个意义上讲,资源输入 区理应对输出区进行补偿[15]。能源资源的受益者应该成 为矿区生态补偿的主体。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根据能源资源产地向资源输入 地的资源流量,对能源资源价格按一定的比例征收能源资 源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共同基金,专项用于能源资源产地的 生态补偿工作。通过“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的实施,建立 起政府、能源资源开采者、能源资源受益者共同负担的矿 区生态补偿形式,确保矿区生态补偿工作的有效进行。 (2)改革能源资源生态环境补偿税费体系。在不增 加资源开采企业总的税负水平的条件下进行税费负担调 整,提高生态环境补偿税费在企业矿产资源税费中的比 重,以克服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不足的 问题。①改革资源税的性质和功能定位,为环境税收体系 的建立奠定基础。首先,要解决资源税的定性问题,使其 从作为资源有偿使用组成回归到税收的身份,实现合理开 发资源、节约使用资源的立法精神;其次,要强化资源税节 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功能,将资源开采所带来的外部 性成本内在化;最后,要通过“费改税”将目前符合资源保 护方向的各项收费都归入资源税,使资源税形成规模,用 于恢复遭受破坏的资源和培植后续资源[16。②改革能源 资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能源资源 产品的价格构成,使能源资源产品价格真实反应能源资源 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损失。③从长远看,应该建立 合理的相对独立的矿区生态环境税费体系,打破生态税费 矿产资源税费体系的混合[17]。现有的研究也表明,对采 矿部门实施环境税这一措施比其他的市场手段更有效、更 易实施[18]。 (3)增强地方财政的增收能力,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 有力的财政支持。①调整能源资源富集区的税费制度。 将资源税费的征收办法和分配比例向有利于能源资源富 集区的方向改革,提高采矿区政府在资源收益分配中所占 的比重,避免资源税收收入过多的集中于中央和省级财 政。考虑到能源资源富集区财政收入的资源依赖性,建议 调整矿业企业税收减免政策,避免税收减免政策的受益者 过多集中于资源行业,促进采矿区地方财政增收。②进一 步完善煤炭资源的资源税征收标准的改革。2011年11月 1曰起实施的资源税改革对榆林煤炭资源税收入的增加 幅度有限,煤炭资源税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如果按照所 有煤炭20元/t计征或从价计征,将使能源资源富集区的 煤炭资源税收入大幅增加,其中从价计征的煤炭资源税增幅最高。因此可以考虑,一方面逐步将所有的煤炭资源都 纳入资源税改革的范畴,另一方面参考油气领域的征收标 准,在煤炭领域实施从价计征试点,以进一步增加能源资 源富集区的地方财政收入。③开征“煤炭可持续发展专项 基金”。借鉴山西开征“煤炭可持续发展专项基金”的经 验,完善和推广“煤炭可持续发展专项基金”制度,以缓解 能源资源富集区财政支出中生态环境治理资金不足的问 题,为能源资源富集区生态环境治理等提供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 丁四保,王昱.区域生态补偿的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關.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18 - 33. [2]张复明.矿业寻租的租金源及其治理研究J].经济学动态, 2010, (8 ) : 41 -49. [3]李国平,刘治国,赵敏华.中国非再生能源资源开采中的价值损 失测度及补偿關.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128 - 133. [4] 茅于轼,盛洪,杨富强.煤炭的真实成本[M].北京:煤炭工业出 版社,2008:13 -14. [5]吴文洁,高黎红.能源资源开采环境代价的估算方法研究:以榆 林市为例J.资源与产业,2011,13(1):1-5 [6]榆林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关于设立“榆林能源特别开发区”的建 议[EB/OL] , <http://yllqjs>. xyl. xyl. gov. cn/News _ View. asp? NewsID = 74, 2011 - 7 - 1. [7] Dudley R G. A Generic Look at Pay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Plan or scam?[R] . [8]Clark. Financial Options for the Remediation of Mine Sites: a Preliminary Study [N] . Mining Watch Canada, 2001 -07 -06 (3). [9]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Mineral sand Energy Council, Minerals Council of Australia: Strategic Frame work for Mine Closure, 2000. [10]于鲁冀,朱桂香,樊万选.构建河南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 研究圚.河南科学,2009,27 (9):1148 - 1151 [11]康新立,潘健,白中科.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补偿问题研究J .资源与产业,2011, 13 (6): 141 - 147. [12]郝庆,孟旭光.对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的探讨J]. 生态经济,2012, ,9) :90 -92. [13]丁岩林,李国平.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政策演进与展望J .环境经济,2012, (3) :47 - 54. [14] Hanley N, Kirkpatrick H, Simpson I, et al. Principles for the Provision of Public Goods From Agriculture : Modeling Moorland Conservation in Scotland J] . Land Economics, 1995, 74 (1):102 - 113. [15]耿海青,梁学功.关于建立煤炭行业生态补偿机制的探讨J]. 中国煤炭,2006,32(5) :15 -18. [16]吕雁琴,李旭东,宋岭.改革现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加快建立 生态补偿机制J].经济研究参考,2010 (24) :15 - 17. [17] 孔凡斌.建立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研究J].当代财经, 2010, ,2)22 -28. [18] Peter G Morgan. Environmental Taxation of Surface Mining in the United Kingdom [D] . Working Paper, 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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