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电话
论文范文 当前位置: > 写作指南 > 论文范文 >

中国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研究的回顾与展望(2)

时间:2013-09-13 15:59来源:核心期刊网 作者:董全瑞 点击:
1.倒U型假说在我国收入分配中得到了印证。陈宗胜考察了城乡二元结构对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后认为,倒U型假说在中国得到了印证。他认为,只要传统农业部门还没有摆脱二元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城乡差距就难以缩小;

  1.倒U型假说在我国收入分配中得到了印证。陈宗胜考察了城乡二元结构对城乡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后认为,倒U型假说在中国得到了印证。他认为,只要传统农业部门还没有摆脱二元结构中的不利地位,城乡差距就难以缩小;随二元结构的逐步消失,城乡收入差距就会先上升后下降,2000年后城乡收入差距将达到或接近倒U曲线的顶端,然后将呈下降趋势。

  2.倒U型假说并没有普遍性和必然性。陈广汉通过对东亚和拉美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比较,认为来自实证和理论两个方面的结论都没有能够充分地证明库兹涅茨倒U型假说理论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如果把库兹涅茨的倒U型假说视为经济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变化的必然规律,就会导致在经济发展实践中将经济增长与平等分配对立起来,重视增长,忽视分配的政策选择。李实得出的结论认为中国并不存在倒U曲线。王小鲁和樊纲的研究发现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变动曲线只近似具有倒U型曲线上升阶段的特征。

  3.城乡收入分配差距与实际经济增长呈长期非线性关系。王少平和欧阳志刚的研究表明,1978年以来城乡收入分配差距与实际经济增长呈长期非线性关系,因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自身的水平和经济增长的不同而不同。1978-1991年城乡收入差距对实际增长的长期效应为正,1992-1999年城乡收入差距对实际增长的效应由正向负转换,1999年后城乡收入差距对实际经济增长产生阻滞作用且负效应呈逐年增长趋势。

  4.赶超战略是解释中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关键。林毅夫在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一般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对城乡差距的原因进行了拓展。政府实施以赶超为目标的产业政策,使少数资本密集型产业得到保护,被保护产业工人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同时,政府对生产剩余的控制又使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资金投入不足而发展缓慢,结果造成了严重的显性或隐性失业。这种不平等的格局一旦形成,政府往往又辅之以更具歧视性的社会政策。比如,一直采取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人口从乡村向城市流动。这样,多数劳动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丧失了择业的自由,并在经济和政治上均处于被歧视地位,收入分配状况的恶化是难以避免的。

  (二)由二元结构理论看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

  这类研究主要沿着Lewis、orgenson、Todaro的传统,运用经典的两部门理论来解释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

  1.探讨了户籍制度对农民就业状况、收入水平等方面的不利影响。中国城乡分割二元体制的基础是户籍制度,其制度设计的结果对农民就业和收入产生了持久而不利的影响。学术界一致认为户籍制度造成大量农民工只能进入非正规市场,在工资、福利、公共服务等方面不能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许经勇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虽然对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进行了局部性调整,使城乡彼此隔绝的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至今农村剩余劳动力仍然无法被城市大量吸收,更谈不上把上亿流动性农民转变为固定的城市居民。近年来,全国大部分省区都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了一些改革,但改革的效果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并不明显。

  2.用"新二元结构"解释城乡居民在公共服务上的差距。所谓"新二元结构"是指农民身份转化滞后于农民就业转移,导致原有的未解决或破解的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向城市延伸,形成"新二元结构"问题。呈现"新二元结构"下的经济和社会特征。目前,"新二元结构"下的经济特征主要表现在外来农民工不能与城市户籍从业人员享有同等的就业、劳动报酬与劳动福利、劳动和权益保护等机会和待遇,进而使外来农民工在城市基本没有选举和被选举等政治权利,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

  3.对农民剩余的攫取机制由"剪刀差"向双轨制转换。从1950年到1978年,国家通过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为城市工业提供资金5100亿元。改革开放后,价格歧视由产品转向要素。主要表现为:(1)土地价格双轨制。从农村低价征用土地到市场上高价出售。改革前20年里,通过对农地征用,从农民那里集中的资金超过2万亿元。现在,土地收入依然是国家的重要收入来源。(2)劳动用工双轨制。企业基于劳动者的不同户籍身份,在录用辞退、劳动保障、薪酬福利等方面采用两套不同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由此造成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三)用新古典经济学解释城乡收入差距扩大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速,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等因素成为城乡收入差距变化的主要原因,这方面的文献不断增多。

  1.固定资产投资的城市偏向。从1998年到2010年的13年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由79.18%上升为86.78%;同期,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由2082%下降为13.22%。也就是说,2010年底,占全国50.05%的农村人口只得到了总投资额的1322%。尽管我们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口号,但农村仍然没有得到与其人口成比例的资源占有量。这样的生产条件分配决定了城乡收入分配差距不可能缩小。

  2.教育和人力资本的不平等扩大了城乡收入分配差距。一是教育资源的配置越来越不利于农村学生。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城乡大学生的比例分别是82.3%和177%。在城市,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农村的3.5倍、16.5倍、55.5倍、281.55倍、323倍。二是富人的教育回报率高于穷人的教育回报率。张车伟的研究表明,教育回报率呈现出随收入水平增加而增加的趋势。最高收入95%的人的教育回报率达到了653%,而最低收入5%的人的教育回报率只有27%。教育程度与教育回报率之间展现出一种让"贫穷者更贫穷、富有者更富有"的马太效应。三是教育不平等传递了代际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平等。张东辉认为:首先,非义务教育收费制度改革加大了低收入家庭对其子辈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约束;其次,就业双轨制降低了低收入家庭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预期收益率,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张对低收入家庭子辈受教育机会的扩大作用进一步弱化;再次,高收入家庭与低收入家庭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受到的约束差异及其行为选择倾向于扩大不同收入状况家庭的子辈之间的收入差距,从而产生代际间富者的子辈愈富,穷者的子辈愈穷的收入分配格局。

  3.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章奇等利用1978-1998年各省面板数据对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其结果发现金融发展显著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其作用不依赖于经济结构的特征。温涛等利用时间序列数据研究发现金融深化(金融基本贷款比率和金融证券化率)对农民收入增长具有显著的负效应,即金融深化加剧了城乡收入分配差距。陈志刚等利用1986-2005年全国时间序列数据检验了金融发展与中国收入分配的关系,其结果发现金融规模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而金融效率的提高却缩小了城乡收入比率。叶志强等利用1978-2006年各省的面板数据验证了金融发展显著扩大城乡收入差距这一结论,其研究结果还显示金融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显著负相关,但和城市居民收入增长不存在显著关系。

  4.财产性收入带来的城乡收入差距。从相关文献看,国内关于财产性收入与城乡收入差距的研究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的描述。厉以宁分析了城乡居民物质资本差距产生的收入差距。就物质资本来说,城市居民有房屋产权,可以买卖也可以抵押、转让。可是农民的房子没有产权,不能抵押,农民只能够空手进城,不能带资进城。因此,农村物质资本的劣势成为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马明德和陈广汉采用GE指数分解方法和Shorrocks收入来源分解方法研究财产性收入与居民收入分配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城乡之间财产性收入不均等远远大于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2000-2009年,城乡之间的财产性收入差距对总体不均等的贡献率由776%上升到83.2%,农村内部和城镇内部财产性收入不均等的贡献率分别由14.4%和8.0%下降到10.6%和6.1%。

  (三)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研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

  把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纳入新制度经济学框架既是一种新的分析方法又是对收入分配理论的拓展。主要研究进展有:

  1.用产权残缺理论解释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产权的残缺可以被理解为是对那些用来确定"完整的"产权权利束中的一些私有权的删除,其结果可以表现为一种资源的控制权与资源的收益权相分离的状态。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就有产权残缺的典型特征。尽管对土地赋予了长期而稳定的承包经营权,也规定了继承权,但是农民土地一进入市场交易就凸显出控制权与收益权相分离的状态。农民的土地以低价"征用"到用于商业目的的出售,政府和商人坐收渔利,成为官商勾结,官商互利的主要途径。

  2.用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城乡收入差距变化。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变迁不是激进式或革命式的,而是渐进式的。渐进式变迁一般是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准则和实施组合所作的边际调整。蔡昉运用这一分析框架解释了中国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变化的几个临界点。1978年的城乡收入差距水平,打破了城乡关系政策赖以存在的制度均衡,导致了农村经济改革。在改革期间,城市居民运用其特有的"投票""呼声"机制,阻碍农村劳动力的永久转移,继续维持着城市偏向政策。然而,农民仍然可以通过"退出"的机制即"用脚投票",最终推动城市偏向政策的改变。当城乡收入差距回复到改革之初的水平时,制度变革的条件将成熟,导致户籍制度及政策的改革。

  3.用集体行动中少数人获利的"数量悖论"来解释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按照"人多力量大"的逻辑,中国的收入分配应该有利于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但事实正与这一逻辑相反。而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不是人多力量大,而是"存在着少数'剥削'多数的令人惊讶的倾向"。董全瑞运用理论框架分析了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及其扩大。中国农民分成约2.4亿个小农户,分散经营以及外出打工形成的熟人社会就业网络,并没有形成有力的利益联盟。分散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仅使他们时常遭遇自然规律的处罚,而且造成了在与城市居民交往中的权利被剥夺。时至今日,农民仍然是"钟罩"外的弱势群体,农业依然是弱势产业,农村当然是弱势空间。所以,他们收入的增长是别人可以予夺的结果。

  三、价值判断

  对我国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格局及其演化评价引入价值判断,涉及的问题更为复杂难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评价成果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对中国城乡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是一致的认识

  由于计算口径和方法不同,对城乡收入差距程度往往也不一致,但对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判断是没有什么分歧的。

  (二)用基尼系数来判断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是否合理

  1.基尼系数既有长处也有缺点。董全瑞认为,用基尼系数来反映我国城乡差距是可取的,它的长处是能够比较方便地以一个数值来看收入分配差距的总体状况。但在我国基尼系数值非常混乱,对同一对象的研究,不同的研究机构不同的研究者计算出的基尼系数大不一样。而且从基尼系数本身,不能发现哪个阶层的收入份额上升或下降了多少,特别是对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比重变化不敏感。而这一点对于一个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2.以"国情不同"为理由建议修改警戒线。国际上公认0.4为警戒线。2000年我国的基尼系数达到0.417,超过警戒线。为了表明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仍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少研究者以"国情不同"(中国城乡差距比其他国家大)为由,认为我国的基尼系数警戒线应为0.45。

  (三)对拐点是否到来存在争议

  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持续30多年扩大的趋势令人纠结,差距缩小拐点的出现已经成为期待,但存在争议。

  1.拐点已经到来。赖德胜、陈建伟认为,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正迎来缩小的拐点。我国城乡之间的收入比最近两年持续下降,从2009年的3.33下降到2010年的3.23,进一步下降到2011年的3.13。城乡收入比下降的背后,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连续两年超过两位数:2010年为10.9%,这是近年来农村居民纯收入首次超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2011年为11.4%,显著地快于城镇居民收入8.4%左右的增长。由此断定,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正迎来缩小的拐点。

  2.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根本扭转。中国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国家,劳动力由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转移过程中有类似于刘易斯所刻画的劳动力无限供给、劳动力工资保持不变、剩余劳动转化为工业利润等特征。近几年出现了"民工荒"、劳动力工资水平上升、资本外移等现象。但并不能表明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主要表现为劳动力转移的临时性。与刘易斯的永久性转移模型不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速度很快,但他们并没有被城市所容纳。目前的城乡收入差距虽然有所缩小,但只是阶梯式上升中较为平缓的一段。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基本因素和制度特征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真正的转折还需要一系列条件来保障。

  四、现有研究的不足及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上述研究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也是后续研究的基础。但也要看到存在如下不足:

  (一)缺乏对传导机制的研究

  二元结构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推手,但与改革开放前有什么不同,又是通过什么样的传导机制来扩大的,国内研究并没有涉及。对改革开放前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解释是赶超战略驱动下的城市偏向,其政策手段是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的户籍制度、人民公社制度"三位一体"或"三驾马车"机制来实现对农业剩余的攫取,由此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经过3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已经不存在、人民公社制度早已废除、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自由流动无任何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城乡差距应该缩小,但为什么没有缩小,这就需要对城乡差距扩大的传导机制进行研究。事实上,无论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国家赶超战略驱动下的城市偏向的路径依赖并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传导机制,这种改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1)对农民剩余调控由计划转向计划与市场相结合。(2)对农民剩余攫取的对象由产品转向生产要素,价格由剪刀差变为价格双轨制。由产品向要素的转变表明拓宽了剥夺的范围和内容,而价格双轨制则是其核心的传导机制。(3)户籍制度由限制流动转变为限制权利。与改革开放前的限制流动的目的不同,户籍制度已经不构成流动的障碍,而成为限制权利的界限。

  (二)重实证(计量)分析轻规范分析的方法使得在"应该是什么"上所提出的对策建议仅局限于政策取向研究,缺乏系统的可行性对策研究

  这一领域的研究大量引进国外计量分析方法使对实证分析有了先进工具,随之而来的是对问题的研究也就成了方法的演练和比赛,方法的高下成了研究水平高低的标准,方法的堆砌成为研究的主体,而"简短的结论"中提出的政策建议只是方法推定的结果,方法的对应物。这种研究又犯了方法论上的错误。其实,包含"应该是什么"的命题在根本上就不同于包含"是什么"的命题,从实证分析中推导出规范性的对策存在逻辑上的跳跃。也就是说,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之间不是因果关系,而是相互影响的关系,实证研究与政策建议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至于所提对策在什么样的约束条件下有效,对策实施的成本收益分析以及实施结果会带来哪些新的不均衡都不在研究的范围之内。



  核心期刊网(www.hexinqk.com)秉承“诚以为基,信以为本”的宗旨,为广大学者老师提供投稿辅导、写作指导、核心期刊推荐等服务。
  核心期刊网专业期刊发表机构,为学术研究工作者解决北大核心CSSCI核心统计源核心EI核心等投稿辅导咨询与写作指导的问题。

  投稿辅导咨询电话:18915033935
  投稿辅导客服QQ: 论文投稿1002080872 论文投稿1003158336
  投稿辅导投稿邮箱:1003158336@qq.com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论文  
热点论文  
 
QQ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热线:
189-1503-3935
微信号咨询:
18915033935
网站简介 核刊总览 普刊专栏 期刊验证 学术答疑 服务流程 写作指南 支付方式 信用说明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提供投稿辅导 论文投稿 投稿辅导 核心期刊检索 核心投稿辅导等服务,本站刊载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并不意味着本站认同,部分作品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或相应的机构;若某篇作品侵犯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10031583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