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保障弱势群体话语权的机制 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在公民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充分保障弱势群体话语权的实现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应当给与弱势群体充分的物质保障。针对弱势群体收入水平低,经济基础较差的问题,相关的职能部门应当给与一定的补助。例如,提高城镇居民的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努力提高农村居民的年收入水平等。只有努力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标准和人均收入,才有可能最大限度的动员弱势群体的参与热情。第二,加强弱势群体的学习意识,使其自觉主动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同时,相关部门要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充足的参与资源,扩大他们表达意见的途径。第三,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真正落实。只有当法律法规不再是“一纸空话”,得到真正落实时,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才不会因为强大的“保护伞”而变得“不堪一击”。 (二)实现人大代表选举过程的合理化 人大代表作为沟通公民和政府的桥梁,必须保证选举过程的公正并努力实现选举的合理化。首先在选举代表时应当适当扩大基层民众的比例,充分调动基层民众的参与热情,为社会的稳定发展献计献策。另外,提高代表选举的透明度。应当积极改善过去的“暗箱操作”行为,增强选举过程的透明度,打击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垄断行为”,改善官僚型治理结构。 (三)创建真实有效的公民话语权表达机制 首先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保障公民可以合理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言论,不受到他人的制约和限制。其次,针对少数政府部门的“潜规则”问题,应当加大对于这些政府部门工作的监察力度,严厉打击“面子工程”,加大对于这些政府部门日常工作的审核力度。第三,政府部门应当努力完善听证制度。为此应当加大立法力度,将参与听证作为公民的权利加以保护。在部分事件中,允许公民提出合理的听证方案,努力杜绝少数政府部门在听证会中“一言堂”的行为。 (四)努力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精神 第一,对待中国的传统文化,应该采取辩证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作为一名理性的公民,应该摈弃传统文化中的愚昧思想,处理好中国传统文化与民主政治的关系,当今社会是一个强调民主与法制的社会,国家的发展需要广大公民的积极参与。第二,国家努力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精神,使得公民在国家的发展过程中献计献策。 〔参考文献〕 〔1〕李水金.中国公民话语权研究〔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9. 〔2〕薛晓明.弱势群体概念之辨析〔J〕.生产力研究,2003(6). 〔3〕四书五经〔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7.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陈卫星.网络传播与社会发展〔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 〔6〕王崇明,袁瑞良.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制度〔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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