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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努力开创党的纠风工作新局面(2)

时间:2013-09-13 15:58来源:核心期刊网 作者:徐喜林 点击:
(三)提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体现了十六大以来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纠风之魂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得到确立和彰显。体现在纠风层面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这一提法引

  (三)提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体现了十六大以来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纠风之魂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得到确立和彰显。体现在纠风层面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这一提法引起中央高度重视,纠风的内涵也逐步由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向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转变。2003年2月,时任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十六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报告中强调,"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2004年1月,吴官正在十六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报告中提出"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03年至2004年上半年,中央纪委提出"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作为纠风工作的切入点,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落脚点和目标要求,展示了纠风由"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向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实质性转变。2004年9月,吴官正在十六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这是中央纪委首次将纠风内容由"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改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005年1月,吴官正在十六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2006年2月,吴官正在十六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③2007年2月,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要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2007年10月,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七报告提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十七届中央纪委二至七次全会都强调"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并提出要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中央纪委对十八大的工作报告提出"必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抓好大案要案查处,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从"纠正党内不正之风"到"纠正部门与行业不正之风",再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个提法都反映了纠风工作的时代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反腐败工作的与时俱进与创新。

  二、要清醒认识党的纠风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近些年来,世情、国情、党情、民情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党的纠风工作在面临着一些有利条件和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新问题,更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要清醒认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当前表现及危害

  1.当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

  近些年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也不断花样翻新。当前主要表现如下。

  在涉农方面: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在社保基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等管理中违法违纪;强农惠农资金分散、多头管理,使用效率低下;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合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中的擅自挪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

  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重审批、轻监管和有利争着管、无利推不动;监管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吃拿卡要;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和发案后瞒报、迟报、漏报和压案不报等。

  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方面:对财政在医改、新农合、医保等方面投入资金的使用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不到位;以政府为主导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采购量价挂钩、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等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实不够;医院存在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医疗中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依然存在。

  在教育收费方面: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学前教育收费等经费管理不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不到位,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严重;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以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的问题还时有发生。

  在公路"三乱"方面: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不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不到位;涉路涉车执法查处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纠、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利用职权为违法车辆提供保护等典型公路"三乱"(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问题屡禁不止;涉路涉车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建立。

  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行为依然存在;涉企检查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够规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涉企收费需要加强。

  在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方面: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参与、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问题没有完全消除;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时有所闻。

  在征地拆迁方面:《土地管理法》等法规执行不到位;超范围、超规模征地,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定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截留、挪用、克扣补偿资金等问题仍然存在;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拆迁,搞违背群众意愿、牺牲群众利益的大拆大建,采取暴力、威胁或中断供水、供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多地存在;强制征地拆迁引发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时见报端。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配置方面:在建设环节,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专项不专用,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表现突出。工程质量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等问题未能根治。在配置环节,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透明度低,配置不公正。在管理环节,对保障性住房运营、退出监管不够,擅自改变住房性质或将住房转让、转租、转借、空置的行为未能及时有效查处。管理程序不简化,收费行为不规范,办事效率低等问题饱受诟病。

  在基层执纪执法方面:公安、城管等基层执纪执法部门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甚至带头违法、敲诈勒索等问题不断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众上访渠道不够畅通,有些问题久拖不决等。

  2.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要危害

  从纪检监察部门惩治腐败类型划分上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是纪检监察和政府纠风部门查处的、发生在基层的、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案件,其案情较简单,涉案金额较小且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然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其根本手段也是以权谋私,其实质也是腐败行为,其政治危害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污水坑",滋生了基层腐败"苍蝇"。自然界的苍蝇、蚊子都是以污水腐臭为生存基础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政治范畴的腐败"污水坑",为一些基层公务人员腐败提供了条件,致使"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盛行,造成了潜规则和见怪不怪等腐败文化,从而滋生了一群腐败"苍蝇"。

  二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离心剂",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大的贪官,往往是从土地拍卖、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私利。而一些基层的执法人员吃拿卡要,虽然数量不大,但都是从群众手中夺好处,由此,群众就把这些人的罪过直接记在党和政府的账上,造成了相当部分群众产生仇官仇富仇警心理和情绪,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沾污。

  三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腐蚀剂",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我们党执政的根本基础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其危害的核心问题是,群众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遭到破坏。

  (二)要清醒认识纠风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1.纠风范围扩大,纠风工作面临很多新任务。新阶段新形势下,不管是来自政府部门还是行业,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党委口还是政府口,只要发现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在必纠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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