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立法。英国的1992年海上运输法规定只要是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即可成为提单合约的一方,取得对船东的诉权。这项立法的目的在于给予买方等实际收货人更大的权力。不必要因为没有诉权而去承受货损、货差的风险。然而,同样的该立法也会带来其他的隐患。比如,在CIF情况下,卖方租进一条船舶运输货物。很有可能卖方是跟一个货代签订运输合同,货代再转手和船东签订租约。货物装船后,发生货损。买卖双方结算是要卖方去承受这货损的损失。但是卖方在此种情况下无法以提单合法持有人的身份起诉船东,因为货权已经转移给了买方。如果卖方请买方出面借出名义起诉船东,买方又没有实际损失。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看到要顺利开展国际贸易,熟悉和掌握国际海运中各项法律、法规。明确签约各方的权力和责任划分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如此,一旦产生纠纷及诉讼,才能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及时挽回损失。本文只是在这方面做了浅显的探讨,随着国际海运的不断发展,海运方式的改进,各种各样的新问题还会不断发生,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学习研究,紧跟时代步伐。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业务中避免损失,维护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海关信息网:http://edu.ifeng.com [2]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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