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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难以合理规避纳税敏感区域 年终奖采用的是全额累进税率,在课税对象级距的临界点附近,税率和税负会呈现跳跃式的上升,如果不适当规避,会造成“多发不如少发”的现象出现[ 1 ]。但由于该校科研奖励涉及教工人数较多,并且包含多个奖励项目,难免会忽略处于纳税敏感区的人员,从而大幅增加教工的纳税负担。 例1:刘老师的平均月薪为6 000元,科研奖励为 54 500元。 若全额按照年终奖计税,其应纳税额=54 500×20%-555=10 345(元)。 由于54 000元是10%税率的临界点,若此次全年奖金只发放54 000元,则应纳税额=54 000×10%-105= 5 295(元),剩余500元改为下月发放,应纳税额=500×10%=50(元) 科研奖励纳税额合计=5 295+50=5 345(元) 可以看出,虽然刘老师获得了54 500元的科研奖励,但是若不考虑临界点纳税额陡增的因素,前者比后者纳税额高出5 000(10 345-5 345)元。 2.年终奖项目的选择不够严谨 由于该高校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涉及全校所有教工的年终奖金,为避税考虑,只能权衡选取涉及人数较多、发放金额较大的科研奖励作为年终奖金进行个税纳税筹划。通过以上举例,这种方式对于偏重科研工作的老师来说,节税效果是很明显的。但是对于偏重教学工作的老师来说,获得的科研奖励金额可能远低于课时费等津贴,又由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算办法只能用一次,那么学校一刀切地将科研奖励作为年终奖会造成这部分老师无法合理避税。 (三)临时性收入缺乏纳税筹划 教师的加班费、阅卷费、监考费等临时性收入,每月都不尽相同,甚至会出现很大的波动(例如监考费、阅卷费就集中发生在学期末)。收入发生变化的同时也会影响个税的缴纳。若按月汇总所有临时性收入后一次性发放,势必会加重教师的纳税负担,且造成教师各月收入的不均衡。 (四)纳税筹划的管理成本较高 无论是分摊发放还是按年终奖发放,都会大大加重财务人员的工作负担。由于课时费、科研奖励等报酬可能涉及一人多项的问题,故最终的汇总工作需要由财务人员完成。财务人员没有精力逐人测算教师各项报酬金额是否合理,如果直接发放,可能会造成部分教师税负不合理。而如果财务人员发现了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就必然要退回原核定部门返工修改,并重新提交财务再次汇总,造成很大的人力消耗与时间的浪费。 各教学及管理部门负责相关报酬核定的人员若要进行纳税筹划,不但需要向劳资及财务部门了解教工的薪酬情况,还要熟练掌握个税计算办法进行纳税额估算。这样不但增加了其工作量,还有可能出现估算税额不准确的问题,同时,这种做法还存在着泄漏教工薪酬隐私的风险。 三、某地方高校纳税筹划的优化——构建交互式纳税筹划管理系统 鉴于该校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笔者借鉴互联网思维中系统简单易用、快速反馈的原则,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思路:构建交互式纳税筹划管理系统。本系统将赋予教工更大的选择权,让教工参与到纳税筹划中去,真正解决教工和财务人员在纳税筹划中的难题,从而达到多赢的效果。 (一)系统构建需解决的问题 首先,依据纳税筹划方式调整工资表结构。结合该校的薪资结构特点,岗位津贴每月相对固定,无需进行纳税筹划,故应从奖励性绩效中分离出来单独列示。而其他奖励性绩效以及其他收入可作为待纳税筹划的部分合并列示。在此,本文提出一个“奖金池”的概念,用于存放以上所有待纳税筹划的薪酬收入,在工资表中合并体现为“其他收入”单独列示。 其次,很多教工对个税的计算不甚清楚,如果让其参与纳税筹划,可能会给其带来很大的负担。针对此种情况,本系统提供了一种默认的纳税筹划方案,即将当前所有待筹划的薪酬分摊至3个月发放,如果教工本月不参与筹划的话,将按照默认模式发放。另外,对于参与纳税筹划的教工,为了便于操作,本系统提供了三套纳税筹划模板供参考,分别为:最节税方案、一次性提取方案和3个月提取方案。教工可以参考三套模板计算出纳税额并根据每月的提取建议进行其他收入的提取操作。 最后,个税纳税筹划必须要在当月工资薪酬发放之前完成,财务部门需要及时提示教工进行其他收入提取操作。此项工作应在财务人员将教工的当月其他收入汇总放入“奖金池”后,通过该校的邮件系统和短信系统自动完成。 (二)面向教工的系统功能介绍 1.基本薪酬查询 此模块可供教工查询当月待发放的基本薪酬明细。在教工收到提取其他收入的短信通知或邮件时,教工可查询该数据以确定提取方案。 2.奖金池 此模块包括三部分: (1)明细查询:用于查询当前待发放其他收入累计余额及历史提取记录,当余额大于零时,教工会在薪资发放前收到通知。 (2)提取方案:教工首先需输入在“基本薪酬”中查询到的月基本薪酬,同时输入拟提取的其他收入金额。系统会根据此两项数据,按照教工选择的不同方案给出相应的估算税额供教工参考。 (3)提取操作:教工根据不同方案测算后确定提取金额,并提交系统。 3.提取方案介绍 (1)最节税方案 1)按照年终奖提取 对于其他收入金额较大,且教工估计本年不会再获得更大金额的报酬时,此方案无疑是最优方案。而且,本系统会根据其他收入总额规避敏感区域后计算提取金额及估算纳税额。具体思路为将年终奖进行拆分,分离出超临界点的部分,供教工以后提取,而临界点之内的部分按照年终奖金的计税方式计算个税。 例2:以例1为例,刘老师可选择提取金额54 000元,剩余500元仍留在奖金池中,待以后月份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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