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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企业实施新建造合同准则所面临的问题 (一)合同总收入的预计工作实施困难 合同难以确认总收入以及总预计成本,在进行建造合同合理核算的基础是正确确认合同总收入与预计成本,目前来说,施工企业合同总收入的预计工作是施工企业确认当期收入的重要环节,该环节的工作状况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对新建造合同准则的执行状况。目前,施工企业在执行合同总收入的预计工作时具有一定的难度,即施工企业合同签订过程中因图纸不全,合同工程量不确定,导致合同金额大都为暂定金额。同时,在同一工程项目中,由于工作内容所有不同将导致结算方式不同,由此以来极易造成合同总收入发生变化。另外,在合同履约期间,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工作通常在施工竣工后依据实际工程量予以确定,难以在当期及时予以变更。除此之外,人工、材料等相关因素的物价时刻发生着变动,上述多种因素均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合同总收入,因此,施工企业难以实现对合同总收入预计的准确性。 (二)合同总成本的预计工作实施困难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合同总成本的预计至关重要,施工企业对合同总成本预计越准确,越有助于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反之亦然。通常情况下,施工企业将预计合同总成本视为确认完工进度及当期合同费用的基础,其中施工企业完工进度通常依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予以确认。实际情况下,施工企业中合同工作量具有不确定性,而业务往往不能够及时提供图纸,这样将导致施工企业难以准确实施合同总成本的预计工作。 (三)建造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尚不适应 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时,不仅要求落实好对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工作,加强对相关信息的披露,而且更要做好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施工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受工程项目的工程规模、管理成本、管理体制及各级员工的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将导致建造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尚不适应,从而使得建造合同的执行结果无法达到施工企业预期的目标,不利于施工企业盈利水平和资产质量的提高,进而严重制约了施工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完工百分比确认的问题
1、按照准则规定,确认完工百分比有:实际成本比例法、完成工作量比例法和实际技术测量法。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以实际成本比例法确认完工百分比,这主要是因为以实际成本比例法确认完工百分比具有简单、可操作性强等优点,这也符合会计配比这一基本原则。但是,成本投入与完工程度经常不是一种严格的对应关系,以成本投入多少来反映完工程度往往会出现偏差。例如,有时增加成本却不能增加完工程度(如因质量事故增加的返工成本);生产要素的价格变动会引起成本投入的变化,但却与完工程度关系不大;价值高、施工简单的部位,成本投入大,但其代表的完工程度不一定高;相反,价值不高却费时费工的部位,其代表的完工程度却不一定低。特别是有的总承包商不是以合同收入而是以收取的分包管理费作为自身的营业收入,更难建立成本投入与完工程度之间的对应关系。这实际上也就使某一工程项目的利润以成本的发生在不同会计期间得到平滑,并没有真实反映实现的利润。当然,如采用完成工程量法和技术测量百分比法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但却给管理层操作利润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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