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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应对(4)

时间:2015-10-16 10:44来源:核心期刊网 作者:万建国,八韩菁,王懿 点击:
六工程款拖欠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多年来积累了较大数额的被拖欠工程款,特别是政府工程,造成了营业税的拖欠,实施营改增后以前年度被拖欠工程款收回后,将无法扣除进项税款。建议最好采取新合同新办法、老合同老办法

  六工程款拖欠事项
  建筑施工企业多年来积累了较大数额的被拖欠工程款,特别是政府工程,造成了营业税的拖欠,实施"营改增"后以前年度被拖欠工程款收回后,将无法扣除进项税款。建议最好采取"新合同新办法、老合同老办法(3%简易税率征收)"以便顺利过渡,否则施工企业难以承受。对施工企业历史欠税中由政府工程款拖欠造成的以及长期滚存部分予以减免,国有企业的减免可作为国家对企业的投资。对于已竣工已结清及已竣工未结清项目在"营改增"后涉及收款如何处理;已竣工已结清及已竣工未结清项目能否根据结算日期或生产竣工日期在"营改增"之前,即采用3%简易税率征收。
  还有一些具体问题,如纳税时间问题、甲供料问题、商品砼及预制构件问题、沙石料等地材问题、工程质保金问题、临时设施抵扣问题等,均应处理好。
  六、建筑业"营改增"的应对
  (一)企业经营意识应对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内部构架设置及管理文化、管理意识均有重大影响。增值税相比营业税,有更多可以进行纳税筹划及管理空间,建筑业企业各部门必须全方位、全流程增加管理意识及管理力量。如针对企业部门设置的策划:钢筋、水泥等材料的运输费用若取得了专用发票也可以一定比例抵扣,如果运输需求大,从节税角度考虑,可以设立运输子公司。针对纳税人身份的筹划:施工企业采购零星材料时,可以选择购买一般纳税人的商品,索取专用发票并予以抵扣;也可选择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商品,虽然不方便抵扣,但价格很可能相对便宜。针对应税项目的策划:吃透税收优惠政策,如与环保有关的产品或劳务很可能享受新增值税下的优惠等。
  由上可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带来的纳税思维的改变,不仅仅是财务管理问题,而且可以上升到企业全系统的企业策划和管理意识的改变。如果企业最高决策层及管理层没有对相关规定深入学习,进行科学的分析和求证,将不能充分利用增值税规定下的筹划空间,造成企业经济利益损失。为了适应现行的税收政策,以满足生存发展需要,建筑业企业必须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现行经营意识进行调整,以适应新形势。
  (二企业管理体系应对
  企业管理体系大体上可以分为合同报价系统、合同管理系统、项目审批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债务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采购管理系统、分包管理系统、风险预警系统等。其作用在于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收入、税金等项目,完善资金管理。企业由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后,每一业务的本金、利息、收入、税金都发生了变化,报价方式、成本计算、利润定位、采购程序、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相关计算和决策也随着这些因素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因此应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1.做好预测工作。建设单位招标概预算编制将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施工中,由于有多少成本费用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在编制标书中很难准确预测,编制的标书中投标总价中又包含增值税,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投标中怎样编制,这种变化使建筑企业投标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化,必须适时采取对策,做到心中有数。
  2.做好定额编制工作。由于要执行新的定额标准,企业施工预算需要重新进行修改,企业的内部定额也要重新做编制,务必做精细。
  3.做好税务管理工作。分包商多为小规模纳税人,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分包方是否有开具专用发票的资格,并对增值税分担问题做出详细规定,合理转嫁税负,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好。
  占建筑成本较大份额的材料是能否抵扣进项税的重要因素。采购部门不仅应采购材质合格的材料,而且应选择具有开票资格并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开出增值税发票的材料商。所以,这些现实中的税务问题不仅只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而且是向企业管理乃至预算部门、经营部门、采购部门等系列相关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纳税管理体系。
  三企业财务会计应对
  1.财务管理系统。目前建筑业营业税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全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税款随营业收入额的实现而实现,计算简便,便于征管。此外,建筑业的工程价款结算制度与方法经过多年运行,有预算、有决算、有审核,监督制约机制相对完善,其结算的收入对于计征营业税来说是比较可靠的。改征增值税后,在购进材料、发出材料、与甲方验工计价、给分包方验工计价等各个环节可能都涉及增值税相关的核算。还要注意价外税的问题,将已税收入还原为未税收入。尤其是兼营多种应税产品的企业,在实际工作中还必须按不同产品分项目核算后进行纳税申报,其复杂性明显增加。
  2.会计处理系统。"营改增"后,企业需要增删调整若干会计科目,以满足核算需要。如报表集成管理系统中的科目定义、凭证生成、总账接口、收入确认、期间归结、凭证查询等子系统都要进行调整,新增账目的做账方法要形成规范,这样,难免提高人力成本和系统成本。
  3.票据管理系统。建筑业企业在原营业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要增设增值税进销项管理系统,而大多数企业都是一般纳税人,面对上下游公司既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有小规模纳税人,还有_些非增值税纳税人和自然人,需要先判断客户的身份,依其身份开具或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避免因开错发票而带来税收风险。另外,发票的领购、进项发票的认证管理严格,也增加了企业的人力成本。此外,在信货系统以及其他各系统的_体化连接上也会产生一些新变化。
  因此,鉴于建筑业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对增值税还比较陌生,在财会人员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下,现在若要_夜之间适应增值税的征管要求,是不现实的。由于"营改增"时间紧、难度高,为了避免应对过程的失误,造成企业税务成本上升,企业必须设立相对独立的税收核算及管理部门,增加财务方面的税务核算人员,并做好企业全员相关培训和准备工作。
  (四)企业税收策划应对
  1.充分理解国家税收规定。由于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众多、分布比较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纳税和管理较为复杂,企业应有专班专人做纳税策划,研究、熟悉和掌握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企业纳税时机、缴税金额、抵扣比例等做出税收统筹策划。同时,由于"营改增"新政对于能够扣除成本的规定不够很清楚,为了降低税收负担,理应采用一般扣税法计算增值税额而选用了差额计征办法计税。尽管差额计征办法在当期能够降低企业税负,也得到征税部门的默许,但却为企业带来了潜在的税收违法风险。还有一些企业为了减少税负,将不符合"营改增"抵扣范围的非法票据进行抵扣,这也为企业带来了_定程度的税收违法风险。企业应严格按照"营改增"后增值税管理的要求计算缴纳税款,避免因企业自身对政策理解偏差而导致一系列税务风险。
  2.做好税收征管部门沟通工作。在"营改增"过程中,税务部门也是被改革对象,建筑业企业遇到的难题也是税务管理部门的问题。政策的阶段性和局限性导致各地政策执行口径不_。为了更好地做好"营改增"工作,企业要在了解税收政策和办事规程的基础上,主动判断自己是否适用相应的政策条款,自行备好相应材料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争取尽快申办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只有企业多与税务管理部门沟通,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税务部门反映,使税务部门了解企业的业务性质和真实情况,才能引起税务机关的重视,最终推进问题的解决。
  五企业成本投入应对
  建筑业"营改增"彻底改变了建筑业企业纳税管理及核算粗放式的模式,促使其对每个进项环节进行精细化的核算,也促使企业各相关部门在招投标、签约、采购、决算、票据取得及审核等每_个进项环节,做好管理及核算工作。这样,相应较营业税模式下企业内部纳税管理成本会有所增加,特别是票据复核人员的工作量会增加较多,因此在增加相关投入时应加强相关管理工作。
  七、结论
  根据笔者对建筑业企业的调查,结果表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企业减少重复征税,解决税负不公、税制非中性所引起的市场效率损失;有利于完善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施工企业进行技术及装备的投入,提高其科技装备能力及运营规模;有利于促进建筑业的结构形式与其他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所不同,比其他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更趋合理;有利于建筑施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转型升级;也有利于建筑业规范市场行为。
  同时,我们认为,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涉及面广,深层次问题较多,对整个建筑业影响重大,若在建筑业上下游各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未完成、未能形成增值税由上到下一系列改革并逐步进行规范,保证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的条件下执行,势必会造成建筑业税负增减的不确定性,对杜会及建筑业稳定造成较大冲击。因此我们建议,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必须是在基本具备上下游均可抵扣的条件下施行,且相关部门应提前6?12个月宣布执行时间,在此期间,要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建筑业企业应及时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调整及人员配置、核算软硬件的购置及调试工作,这样,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方能顺利开展。
  主要参考文献
  卢立宇,张仕康.建筑业"营改增"税负影响分析J.财
  会月刊,2014(23.
  杨威扬.建筑业实行"营改增"的相关问题探讨J.财
  会月刊,2012(35).
  万建国,韩菁.建筑业"营改增"问题分析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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