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法治是社会运行的方式,社会按照法治方式运行可以使社会运行更加流畅,也能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法治之所以能使社会低成本流畅运行归因于法治的精神是契约信仰,契约信仰是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的基础。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培养契约信仰精神。
【关键词】法治精神;契约信仰
亚里士多德曾这样阐述法治的内涵。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这是对法治内涵的精辟概括,深刻理解亚氏对法治内涵的概括,我们可以进一步概括法治的精神就是契约信仰。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契约不是私法上的契约,也不是公法上的契约,这里的契约指的是社会成员在自由基础上达成的具有公正内核的共同规则。从这个意义上说契约信仰就是规则信仰。
契约信仰包括信守契约、契约公正和契约自由原则。
一、信守契约
信守契约是契约信仰的首要原则。信守契约是社会低成本流畅运行的基础。在一个人数众多而又流动的社会里,人们有必要信守契约,信守契约使社会关系参与各方良性互动、和谐相处,从而极大降低了社会运行成本,并且使社会运行更加流畅。契约信仰是社会成员对契约发自内心的敬畏与自觉,从这点来说,契约信仰比亚氏的“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更进一步。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是一种守法状态,这种状态的获得可以是归因于社会成员内心自觉,也可以归因于外在强制。从法治的精神角度来看,信守契约应该是全体社会成员发自内心自觉,至少大多数社会成员具有这种自觉。
信守契约也是民主社会的基石。法治的基础是民主,谈法治的精神必然离不开对民主与契约关系的厘定。民主是一种社会运行机制,是形成共识或者说是形成契约的过程,也是契约形成的状态。民主可以极大限度的调动社会力量,是社会良性运行的保障。考察古希腊民主和近现代民主,我们可以看出,民主社会的形态是各异的,但是抽取民主社会的共同的质,我们清晰的看出,民主社会的共同特征是对契约的信守。人类天生具有参与自觉和责任,民主满足了社会公众参与自觉,同时唤醒了社会公众对责任的承担。这种参与自觉的满足和责任的承担就使社会公众的主体地位得到体现,当社会公众的主体地位得到满足和尊重时,他们的自觉性也就越得到充分的体现,就会形成对规则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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