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治国与抗争性政治化解之道
面对频发的社会集体事件,我们应当采取“发生——应对”机制而非“发生——镇压”的暴力行径。正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斯科特指出的那样,“人类社会从来不会有绝对稳定、绝对和谐的理想状态,最具有活力的社会恰恰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抗争与示威活动,纠纷和争论的存在是现代社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针对中国社会真实存在并且愈演愈烈的抗争性政治活动,于建嵘在书中反复强调的化解之道是这样的:第一,一定要切实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让社会各阶层都能够分享到经济政治方面的发展成果;第二,建立社会利益表达博弈机制,让各阶层都能够畅通无阻地表达自己的切身利益和价值追求;第三,要进行司法改革,树立司法权威,建立科学的司法制衡制度,真正做到依法治国;第四,要改进管治技术,提高管治水平,增强管治能力;第五,要真正解决社会冲突和社会问题,最终的出路必须是宪政民主制度的确立与完善。
站立在不久前召开的四中全会的成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核心的若干决定,不得不赞叹于先生的真知灼见。在我看来,五项解决措施中,第三条依法治国俨然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司法权威得到尊重,社会各阶层(包括底层群体)自然可以将法律作为行动的武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同时法律保护个体的表达权,对于建立社会利益表达博弈机制有促进作用,比如在法律保护国内NGO合法的表达权,让社会第三方机构得到发展,在国家和个人之间建立起沟通和协商的桥梁。又比如国内大为诟病的“信访制度”。我曾有幸帮一位法学专业师兄前往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值班一日,担任信访接待员,亲身体验了被信访群众两极化对待以及目睹信访群众的各式行为策略。因为缺乏法律的有效保护,为了能够表达自己的声音,信访人员往往采取各种“非正常上访”。“正常的渠道下我们走不到这儿来。”一位上访群众当时说的话令我印象深刻。还记得当时好奇地问了句“走不来怎么办呢?”当时那位来自海淀某工地的上访群众一本正经地回答:“走不来那就闹,总得让人知道咱的不公平。”
“处庙堂之高而忧其君,局江湖之远而忧其民。”中国的知识分子自古便有胸怀天下的学识气度,在这个层面上而言,于建嵘先生的文章是具有忧民情怀的学术探索,《抗争性政治:中国政治社会学基本问题》一书内涵深远,现实意义重大,值得社会公众勤思咀嚼。
参考文献
[1] 于建嵘.抗争性政治:中国政治社会学基本问题[M].人民出版社,2010.
[2] 裴宜理.底层社会与抗争性政治[J].东南学术,2008(3).
[3] 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M].译林出版社,2007.
|
核心期刊网(www.hexinqk.com)秉承“诚以为基,信以为本”的宗旨,为广大学者老师提供投稿辅导、写作指导、核心期刊推荐等服务。 核心期刊网专业期刊发表机构,为学术研究工作者解决北大核心、CSSCI核心、统计源核心、EI核心等投稿辅导咨询与写作指导的问题。 投稿辅导咨询电话:18915033935 投稿辅导客服QQ: 投稿辅导投稿邮箱:100315833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