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高职院校项目化教学组织实施中,对教师“教”的评价及对学生“学”的评价均缺少项目化导向。完善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对教师“教”的评价可从项目选择与设计的合理性、教学模式与教学组织实施的科学性、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的合理性、学生对教师项目化教学效果的评价等方面进行;对学生“学”的评价可从校外专家评、任课教师评、学生自评和互评等方面进行。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219(2013)29-0053-03 “项目化教学法”是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源于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新型教学法。项目化教学法是指选取生产实践中具有典型意义的若干项目作为载体,根据项目的基本特征和形式,为了达到教学目标要求而设计若干个与课程要求相一致的教学项目,把课程教学内容整合到这些教学项目中,学生通过完成项目规定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达到教学目标的教学方法。 虽然项目化教学在实践中取得一些成效,但从所能搜集的文献分析和有关高职院校的实践来看,科学地对项目化教学进行评价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健全的项目化教学体系还没有完全构建起来。 一、构建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建立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没有健全评价体系的项目化教学改革是不彻底的,健全的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不但可以鉴别教师的工作质量,还可以对项目化教学法实施中的工作质量进行价值判断,为改进教学工作、加强和改进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资料,而且可以衡量学生在项目化教学过程中的学习效果,通过健全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可以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在更大程度上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并实现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 (二)建立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的可行性 项目化教学实践表明,项目化教学评价体系是可以逐步建立起来的。从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的项目化教学实践来看,有些正在进行项目化教学改革的课程已经在尝试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考核。同时,任课教师为了提高该门课程的项目化教学效果,也在逐渐地完善项目设计和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高职院校项目化教学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教师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教师的评价目的一元化,为奖惩而评价,缺少“发展性评价”的理念与实践。这种思想主要是希望达到“奖勤罚懒”的目的,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但是评价最重要的意图不只是为了证明哪些教师做得好,而是应该达到改进教师“教”的目的,同时促进教师个人的发展。 二是对教师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缺乏项目化导向。虽然有些高职院校认可项目化教学,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推进项目化教学改革,但普遍缺乏项目化导向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三是学生对教师评价的指标体系相对陈旧。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自2009年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项目化教学改革以来,以行动为导向的项目化教学法得到师生的广泛认同,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体系始终没有改变。 (二)对学生的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是评价目的单一。目前,高等职业院校对学生的评价往往停留在“为奖惩提供依据”的状态上,缺少发展性评价。
二是评价标准仍然侧重于对知识的评价。因为在知识、技能和素质中,唯有知识最具测量的信度和效度,评价的标准和方法也比较成熟。尽管项目化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也强调技能和素质,但目前各门功课还缺乏统一的标准,评价方法也更难操作。因此,要进一步推进项目化教学改革,就必须建立健全符合项目化教学特点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职业素质”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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