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除了有关于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法律外,还有各种相应的配套法律,如《容器包装再利用法》、《特定家用电器再商品化法》、《食品再利用促进法》和《绿色食品采购法》等。因此应建立一些地方单项立法,完善配套法律,建立完整的农村生活垃圾法律法规体系。 4.3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法律实施 首先要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监管体制,赋予环境保护部门强制执行权,使行政执法行为具有法律的权威性。 其次,应提高环卫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对他们进行处理农村垃圾的专业培训,配备足够的执法设施。 4.4健全环境司法救济制度 要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保障农民环境权得以充分实现。应适当扩大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建立民间环保组织,吸收更多的保护主体,让环境保护在公众的监督下发挥效能[14]。在立法中应大幅度降低环境污染所引起的诉讼费用,尽可能使村民免交或是缓交诉讼费用,降低村民捍卫环境权利的成本,为村民开创“绿色诉讼通道”。 4.5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完善落实相关制度 循环经济建立在“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原则上,要求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树立自然资本理念,把自己视为替子孙后代管理现有自然资本的管理者,而不能将其消耗殆尽。不仅如此,还要向自然投资,反哺自然,使其能够持续地为人类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实现保护地球环境和改善经济效益的双赢发展[12]。因此,构建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对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完善垃圾收费制度是实现循环经济的手段之一。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全省将按照“先城镇后农村,先企事业单位后居民,先部分补偿后完全补偿”的步骤和方向,积极建立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费首先要明确收费主体、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方式,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规定;其次,不能一味地参照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收费,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可以实行优惠政策;再次,摒弃原来笼统的定额收费,要根据垃圾的量和种类进行收费。另外,押金返还制度可优先适用于农村塑料瓶、玻璃、硬纸板等可回收垃圾。 参考文献: [1]刘伟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的完善[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 [2]邹彦农户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支付意愿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 [3]陈曦,孙俊简述生活垃圾的特点及其处理技术[J]科技创新导报,2012,9:148 [4]贺维我国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09 [5]赵婷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1 [6]李宏生活垃圾处理与公共卫生的法律问题研究[D]兰州:兰州大学,2012 [7]才惠莲比较环境法[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 [8]张先昌,万小红新农村建设中弱势群体环境权益的司法救济[J]安徽农业科学,2011,34:21450-21453 [9]王靖楠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的现状及对策研究[D]北京:北京林业大学,2012 [10]于立杰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1 [11]于文武德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特征及经验借鉴[J]经济师,2008,9:103 [12]俞金香,李玉基循环经济基本法律制度研究——基于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13]熊明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法律制度研究——以岳麓区平塘镇为例[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1 [14]边孟丽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律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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