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电话
论文范文 当前位置: > 写作指南 > 论文范文 >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建设路径探析(2)

时间:2014-01-21 15:14来源:核心期刊网 作者: 曹海峰 点击:
从目前我国的应急管理实践来看,应急联动网络架构表现出血脉不畅的特点,网络联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聚焦于各主体间的联结渠道和结点衔接不够顺畅,这也成为当前制约我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提升的一个关键因

  从目前我国的应急管理实践来看,应急联动网络架构表现出“血脉不畅”的特点,网络联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聚焦于各主体间的联结渠道和结点衔接不够顺畅,这也成为当前制约我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提升的一个关键因素。未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应急联动机制,应当从宏观上强化制度化建设,并着重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加强渠道建设,打通信息结点,整合应急资源,形成各方统一协调、联合行动、协同应急的网络化联动框架。
  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有序整合的路径
  针对前文述及应急管理联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认为,当前完善联动机制、促进有序整合的核心工作是如何处理好“联”与“动”的关系。这里的“联”指的是各主体在协同应急过程中需要共同遵循的一系列规则,包括各种政策、法规和制度,以及与之配套的组织保证等;而“动”则是指各主体所开展的各项应急管理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了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管理全过程。本文提出先“联”后“动”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的有序整合路径,即先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等形式明确各主体进行“联合”的规则,然后各方按照既定的准则开展应急管理“活动”,信息沟通渠道和资源配置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则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规则先行、组织保障:应急联动的核心基石
  现阶段我国各部门、各单位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时,各主体参与救援的权力和责任边界不够明晰,尚缺乏统一的制度性规定,目前也未成立专门机构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予以协调,应急联动缺乏组织保障。当前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协调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普遍存在“信息报告有余,协调联动不足”的现状,在应急联动协调方面尚缺乏权威性和凝聚力。因此,亟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个主体在重大事件应急管理联动时应遵循的规则,加强顶层设计并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进一步明确不同灾种、不同等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方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的权责关系。
  第一,从宏观上编制《国家综合应急联动框架》及其规范。综合框架应明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活动的总体参与方式、职责权限和运行模式,从总体上规定“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界定各有关主体在联合开展应急管理活动时的职责和权限。综合框架及其规范应成为《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其他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是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突发事件联合应对的指导依据和规范准则。
  第二,各地方、各行业、各部门应以综合联动框架为指导,完成各自的应急联动子系统规范体系。可重点采用双边或多边协议的形式,规范自身与其他部门的权责边界、资源共享机制和信息互通渠道。如美国各州之间签署的《州际应急管理互助协议》(EMAC),以法律契约形式将跨州应急联动中的网络化协调机构和整体化协作流程等核心内容进行了规定。⑨阪神地震后,日本42个都道府县和2000多个市町村签订了72小时相互援助协议,联合开展大规模防灾救灾的形式深入到了基层组织,⑩各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签署《全国都道府县在灾害时的广域救援协定》及其他地方间的互助协议,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体系。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和部门已进行了跨界应急联动方面的尝试,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例如,省(区)际间的联动协议《泛珠三角区域内地九省(区)应急管理合作协议》、民政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巨灾救援和灾后重建方面的部际间协议等。但是,我们还需要借鉴国外较为成熟的应急联动做法,进一步将这些成果扩展至更广的区域、部门和行业之间,使其成为全国范围内更具普适意义的准法律规范,同时还应详细约定各主体间应急联动的协调机构、协作流程、管理规程与合作内容等协议要件。
  第三,要将各项规则落实到各级应急预案中,通过预案对各主体进行职责细化和行动规范,使其成为各主体联合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活动的指南和准则。例如,美国在联邦预案《国家响应框架》(NRF)下专门配套出台了支持附件,对突发事件应对中各个参战部门的职责边界和协作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在全国响应框架以下出台了专门针对预防、保护、减除、响应和恢复五个阶段的《跨部门操作预案》,对关键任务与职责、所需人力、物力和资源等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界定,成为指导应急管理各阶段跨部门工作的具体方案。当前,在我国应急联动法律法规尚不完全健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在预案中对各个主体的参与规程和步骤进行详细规定。国家层面的总体预案偏向于“类法律”规范,侧重于重大灾难发生时对各个主体进行统一调度和协调,对如何参与联动提出规范性要求。各地区、各行业的突发事件预案则偏向于“类技术”规范,除了对自身的救灾职责、救援程序、应急资源等核心要素进行规范以外,还应主要侧重于明确与横向相关部门单位的资源获取途径和信息沟通渠道。同时,还要加强平时各部门和各单位间的联合应急演练和沟通协调。各方在平时就应开展经常性的互动应急演练,建立起顺畅的沟通渠道,特别要注重加强地方政府与部队和驻地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注重关键信息的共享和优势力量的互补。
  第四,要从机构上强化应急联动的组织保障。从欧美发达国家应急管理的实践来看,综合协调机构在大规模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联合行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综合协调功能也在实践中呈现出不断强化的趋势。如美国在开展大规模突发事件应急联合行动时,由联邦应急管理署(FEMA)及其设在全国10个应急管理区的分支机构——紧急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范围内联邦与地方的应急协调和联络活动,各州也设有州长紧急事务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的应急事务管理以及与外部的应急联动协调。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多集中于应急值守、信息报送、预案指导等方面,在协调各方力量联合开展应急活动方面的话语权尚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应急办还普遍存在级别不高、权威性不够的突出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可以考虑提高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级别,赋予其更为充分的指导、组织和协调职能,提升其在应急管理联动中的话语权和权威性。在应急联动方面,重点加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在顶层设计、综合协调、资源调配、信息汇总与沟通平台等方面的职责。应急办还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员、设备,加强各种应急平台建设,确保其协调联动的职能落实到位。同时,各级政府应急办还应注重加强对应急联动相关机构的实际指导。可考虑通过派员参加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的理事会、指导委员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强化应急办在跨界应急联合行动中的指导和协调作用。最终使应急办真正成为各级政府开展应急管理联合活动的神经中枢,从机构上为应急联动提供牢固的组织支撑。
  2.信息沟通、资源配置:应急联动的关键环节
  信息是应急联动的生命线,是各方力量联合参与应急活动的驱动力。因此,信息沟通渠道在应急联动机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和共享的渠道。纵向上,以构建更加顺畅的信息报告渠道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法规制度,重点细化上下级政府部门在重大突发事件联合行动中各自在信息报告、收集、研判和发布等方面的责任义务。完善信息报告外部监督和内部考核机制,彻底消除“信息锁闭”的情形,建立起以纵向信息“上传下达”为核心的上下级信息联动机制。横向上,重视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间常态下的信息沟通渠道建设。由各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协调机构牵头,以协议或制度等方式建立起固化的应急信息共享渠道,实时互通有无,注重风险信息通报,避免信息出现条块间的隔离,杜绝横向“信息隔阂”,建立起以横向“信息共享”为核心的跨界信息联动机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整合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应急信息平台。目前由于我国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应急平台缺乏统一规划,各平台的系统功能和软件支持技术不能完全兼容,跨地区、跨部门的应急平台仍处于各自为政的松散状态。未来,可考虑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整合各级各类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信息沟通和共享规则,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运行细则,彻底打破部门和行业间的信息平台藩篱。由各级政府应急办或其他专门机构负责对各类信息平台进行功能整合,使其真正发挥作为应急联动系统的结点连接作用。
  应急资源是开展各项联动活动的根本支撑,是各主体参与应急联动的有形载体。在跨区域、跨部门应急管理联动过程中合理高效地配置应急资源,是应急管理联动的关键环节。
  第一,完善应急资源的协调与配置方式,实现资源信息的互通,确保资源调配渠道的畅通。今后,应考虑在统一的标准化资源管理模式下,赋予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机构更高的资源协调配置权限,使其全面掌控和把握应急资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应急资源需求现状、应急资源的动用和补充情况,实现对资源的统一调配。同时还应考虑出台《跨界应急资源互助指南》,建立起各方普遍遵循的资源配置制度规定和管理标准,明确资源提供方、资源使用方和资源协调方的责、权、利关系。要严格要求各联动主体按照“资源需求要确切,资源获取要及时”的原则,在统一领导下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对接,并实现各方资源的互通有无和优势互补,从而达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核心期刊网(www.hexinqk.com)秉承“诚以为基,信以为本”的宗旨,为广大学者老师提供投稿辅导、写作指导、核心期刊推荐等服务。
  核心期刊网专业期刊发表机构,为学术研究工作者解决北大核心CSSCI核心统计源核心EI核心等投稿辅导咨询与写作指导的问题。

  投稿辅导咨询电话:18915033935
  投稿辅导客服QQ: 论文投稿1002080872 论文投稿1003158336
  投稿辅导投稿邮箱:1003158336@qq.com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论文  
热点论文  
 
QQ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热线:
189-1503-3935
微信号咨询:
18915033935
网站简介 核刊总览 普刊专栏 期刊验证 学术答疑 服务流程 写作指南 支付方式 信用说明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提供投稿辅导 论文投稿 投稿辅导 核心期刊检索 核心投稿辅导等服务,本站刊载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
并不意味着本站认同,部分作品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或相应的机构;若某篇作品侵犯您的权利,请来信告知:10031583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