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辖1区9县,全市国土面积4.5万平方公里,是云南省国土面积和林业用地面积最大的州市,是国家重要的商品林基地。全市林业用地面积327.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72.8%,森林覆盖率68.6%,活立木蓄积量2.68亿立方米。为立足资源优势,使森林资源成为真正的“绿色银行”,把林产业打造成富民强市的优势特色支柱产业,普洱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破解林业发展难题,加快林业发展,落实“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方针的重要措施,在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础上,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不断发展壮大林产业,努力开创全市林业改革新局面。普洱市金融机构努力破解林业融资难题,积极创新林业融资模式,加快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不断加大林业经济发展的信贷投入,助推普洱林业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截至2012年末,普洱市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9.3亿元,业务开办以来年均增长50%以上,累计发放贷款51.1亿元,经办金融机构达9家,业务覆盖全市10县(区),贷款余额连续五年保持全省第一。
一、金融支持林权改革的主要做法
2006年,一场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综合配套”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普洱拉开。2010年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确权率和发证率分别达到98.3%和99%。普洱市的“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队伍到位、经费落实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督促指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的“六到位”做法,受到国家林业局,云南省委、省政府、省林业厅的充分肯定,形成的“普洱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得到推广。
(一)深化改革,完善服务
一是建立林业管理服务体系和信息平台。截至2012年末,市级和10县(区)均建立了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全市建立了5个木材交易市场;县级林业管理服务中心设置4~6个服务窗口,下设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木材及林产品检验检疫中心、林权抵押贷款服务中心、林业科技与法律服务中心和拍卖大厅,开展林权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科技法律咨询、木材及林产品运输管理、林木采伐管理,以及收集、发布林权流转交易信息和木材及林产品价格信息等业务工作,为广大林农和企业办理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优质、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二是规范和完善林权抵押登记手续。为加强对全市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普洱市制定了统一的林权抵押登记申请表、林权抵押登记他项权利证明书和林权抵押登记簿的格式和内容,有效解决了林权抵押贷款实际开展中的核心难题。
(二)制度先行,政策引路
一是出台《普洱市集体经济林确权、流转问题的若干意见》和《普洱市集体林地使用权、非国有林木所有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森林资源资产流转程序,规范林权流转行为;二是出台《普洱市林权抵押贷款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以森林资源资产抵押为核心的金融服务创新;三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林业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南省银行业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并结合普洱实际,制定林权抵押贷款的有关管理办法和意见,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加强协作,合力推动
一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林业、人行、银监、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多个单位组成的“普洱市林业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会商、座谈、调研,紧密配合,形成联动格局,发挥合力;二是把林权抵押贷款作为重点推广的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建立了林权抵押贷款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专项监测报告制度,及时跟踪、监测林业金融服务情况;三是加大宣传培训,把《林权抵押贷款简明实用手册》发放至基层乡镇林业站、农村信用社网点,同时,加大对金融机构、林业基层站所、林农和林企培训,使借贷双方进一步了解林权抵押贷款对象、条件、用途和贷款程序,为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四)试点探索,稳步推进
一是确定林权抵押贷款重点推进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从2010年起,普洱市按照林权抵押贷款发展“全面铺开、重点推进”的原则,先后确定了景谷、思茅、景东、孟连4县(区)作为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的重点县,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2年末,4个重点县(区)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1.5亿元,占全市余额的59.3%。二是争取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分散和化解林业经营风险。云南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项目于2010年11月正式启动。通过积极争取,普洱市被列为全省5个试点州市之一,纳入保险试点林地面积4567.3万亩,保险金额为400元/亩,保费以县为单位按1‰的费率收取,即每亩统一投保0.4元。截至2012年末,全市缴纳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保费1826.93万元,共发生森林火灾案件60起,受损面积1.4万亩,保险公司赔付金额574.47万元。三是开展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提高林权服务效率。2012年7月云南省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在普洱市江城县启动,在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通过采取行政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整合金融、保险、林业资产评估等资源,搭建了以管理、交易、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一站式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实现了“管理信息化、业务规范化、服务专业化、收费标准化、操作统一化”,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效率。
(五)创新机制,灵活管理
在严格贷款标准、程序的前提下,结合林企和林农实际,灵活信贷管理模式。一是放宽贷款用途。贷款不仅用于林木种植以及林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林业生产流通环节,还可用于生活、消费等领域;二是在抵押林权资产的评估方面,实行“一地、一行、一策”的灵活政策,推行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量价分离”的方式,同时实行银行内部评估和3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免评估政策。三是创新林业信贷产品。如农村信用社把林权抵押贷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以及其他担保方式贷款有机结合、共同实施,扩大林农、林企的担保范围,创新了不同担保方式下的综合授信管理模式;富滇银行为企业办理特色经济林抵押贷款,采用“企业+基地+农户”模式,由企业为农户提供反担保,将贷款直接发放给农户,企业在富滇银行结算,有效解决了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高、评估难、处置难的“三难”问题,创新了产业链融资模式。
二、金融支持林权改革的主要成效
随着金融机构的不断参与和积极支持,普洱市林业信贷投入不断增加,全市林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凸现。
(一)提高了群众造林营林积极性
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林业资金投入不足问题,提高了群众营林造林的积极性,推动了特色林产品大发展,特别是橡胶、咖啡、核桃、板栗、坚果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带动了农民脱贫致富。如今,全市很多地方出现了群众“买山造林、争苗植树”的喜人场面,不管是采伐迹地还是林中、林缘空地,甚至荒废的山垄田埂都成为造林的热点,思茅松、桉树、西南桦、核桃等苗木供不应求,人工造林面积逐年扩大。2009年以来,全市新增林地面积153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3个百分点,森林蓄积净增3100万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和社会服务功能价值每年达到2111亿元。
(二)加快了农民增收致富步伐
林改使农民做到了“耕山有责、务林有利、致富有门”,广大农民以林权作抵押向银行贷款,变“资源”为“资金”,获得了自身发展所必需的资金支持,增强了营造用材林、发展经济林、开发林下资源的积极性,拓宽了农民在林业生产中直接就业的渠道,大幅度增加了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农民形象地说,现在是“活树变活钱、叶子变票子、青山变‘银行’”。如思茅区南屏镇整碗村老董寨董祖祥等村民,在当地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成立了茶叶专业合作社和林业专业合作社。2007年以来,通过林权抵押贷款900万元,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林产业和茶产业,带动周边800户林农致富增收,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林农的人均收入从800元提高到15000元。
(三)促进了金融机构增盈增效
林权抵押贷款的创办,拓宽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渠道,有效提高了信贷资金质量和经营效益。普洱市农村信用社以小额信用贷款和小额林权抵押贷款为突破口,信贷投放快速增长,盈利能力逐年增强,不良贷款实现“双降”。2012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实现利润总额3.4亿元,同比增长70.5%,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普洱民生村镇银行自2012年7月开业以来,已办理林权抵押贷款9笔、余额2005万元,实现利息收入120余万元。
(四)“贷”动了林产业大发展
林权抵押贷款促进森林资源优势迅速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并培育了一大批有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关联度大的企业和品牌产品,提高了林业产业化水平,推动了山区林区经济结构调整,实现绿色增长。在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普洱市已形成了以“林纸为龙头、林板林化为两翼、林下资源开发为一体”的林产业新格局。2012年全市林业总产值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达到123亿元,林产工业产值66亿元,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经济”四增长。
(五)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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