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切普佐夫将幽默分为情景幽默和言语幽默,情景幽默是指由于场景本身或人们对场景的理解而产生的幽默;言语幽默则与特定的语境中字面的或语用意义紧密相连,又可分为语言类幽默和文化类幽默。和语言的普遍性一样,中英两种话语的幽默有很多相同之处,那就是通过违反合作原则,以达到幽默的效果。
1合作原则的提出及内容
合作原则由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首先提出。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格赖斯就对该理论有了初步设想。1967年,他在哈佛的讲座上首次将用于解释人类话语交际规律的理论公诸于世。他指出,谈话受一定条件制约,人们的交谈之所以不会成为一连串互不连贯的话语是因为在交谈发生的阶段,谈话人都遵循一个目的或方向,相互配合。1975年,格赖斯在论文《逻辑与会话》中把这种人们共同遵守的原则称为“合作原则”。
为了进一步说明合作原则的内容,格赖斯效仿德国哲学家康德,为这一原则提出了一些准则和次准则,把合作原则具体化,划分为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及方式准则四个领域,前三个准则讨论“说什么”,最后一个准则说明“怎么说”。
2合作原则的违反与幽默的产生
在言语交际中,说话人一方故意违反了合作原则,那么听话人一方就要根据当时的语境,推断出说话人的真正目的,也就是要明白他表面违反合作原则的隐含意义。格赖斯把这种在言语交际中推导出来的隐含意义称作“特殊会话含义”。幽默就是通过违反合作原则以期在特定语境中传递特殊会话含义的典型事例。
2.1违反“量的准则”产生的幽默
量的准则要求人们在会话中提供数量恰到好处的信息。提供过多或过少的信息都会使语言产生特殊的会话含义,在某些情况下,特殊的会话含义还会产生幽默效果。例如:
刘梅:谁接的电话?
夏雨:一个女的。(众人紧张)“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这是情景喜剧《家有儿女》中的对白。爸爸夏东海出差,晚上没有按时到家,妈妈刘梅让夏雨打他手机,打完后母子之间发生了以上对话。妈妈问谁接的,夏雨没有提供具体信息,只是说“一个女的”,这让妈妈浮想联翩,觉得丈夫没回家可能是跟别的女人在一起。夏雨违反了数量准则的第一条次则,即所说的话应包含为当前交谈目的所需。
2.2违反“质的准则”产生的幽默
格赖斯合作原则中的质准则要求会话双方说真话。但说话者有时会通过某些修辞手段,故意说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话,营造幽默诙谐的气氛。例如:
夏雨:他们要再不和好,我就吃一百个冰激凌自杀!
刘星:他们要再不和好,我就玩一个月电脑,我累死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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