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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的进步意义和存在的问题

时间:2013-08-23 10:55来源:核心期刊网 作者:闫妙琳 点击:
新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和旧准则相比存在较大差异,本文结合新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旧准则相比较,对新职工薪酬会计准则进行了分析判断,揭示新准则的优点与价值,并提出了新准则中存在的些许问题。
  一、新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存在的问题
  (一)非货币性福利会计核算具有漏洞
  在职工薪酬会计制度的不断发展过程中,非货币形式的职工福利薪酬发放普遍存在。新会计准则核算中主要采取三种形式,即将自产产品作为薪酬进行发放,将外购产品作为福利发放,或向员工提供无偿住房作为薪酬发放。但在具体操作中,非货币性福利会计核算的问题比比皆是,如新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制度依然没有对非货币性福利的计量方法和适用情况做出清晰和系统的规范;核算中采取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没有明确规定,并且对两种计量方式产生差额的处理方式也存在明显的破绽;而企业自行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向职工发放,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金流入,一旦将此作为销售商品进行处理,可以增加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期末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并在利润表中体现出来。在企业的利润额中,这部分利润是没有真正实现的毛利,利润表数据缺乏真实性。业务金额越大,对利润表影响就越大。这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伎俩。
  (二)福利费会计核算中存在一定的调节空间
  新应付职工薪酬在应付福利费的计提上概念不够清晰,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在没有计提比例和计提基础的前提下,合理预计应付职工薪酬”。在实际会计业务中,企业经营业绩和实际情况截然不同,计提福利费的标准没有统一性的规定,致使企业在计提福利费的问题上有了弹性空间,产生了一些会计核算问题。例如,一些企业试图将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升高,从而增加企业成本,减少利润,避免过多缴纳企业所得税,或是任意降低福利费用比例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同行之间福利费计提比例参差不齐势必对会计信息相比较的真实性产生影响。由于财务和税法处理差异,使财务的流动负债和存货成本产生变动。企业可能通过调整福利费的计提比例增加企业福利费发生额、降低利润,这将直接影响所得税缴纳金额。更有企业根本不对职工福利费进行计提,严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
  (三)辞退福利的确认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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