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中外合办大学在教育上的平等地位尚未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有学者把中外合办大学看作是“既非公办高校,亦非民办高校,而是独立于公、私立高校之外的第三种高校类型”[16],“是介于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之间、介于国内与国际之间的特殊办学实体”[17],是一种“非公非私、亦公亦私的办学模式”[18]。“这类学校可以在公与私两套制度规则之间进行运作,可以跳来跳去,进可攻退可守”[19]。这些观点表明中外合办大学具有不同于传统高校的特殊地位。中外合办大学的特殊性很容易破坏中外合办大学和公立高校、私立高校之间的公平竞争机制。 最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招生自主权不足、办学自主权较弱和产权不明确等问题,也制约着中外合办大学的进一步发展。 三、中外高校合作办学模式改革的反思 (一)政府应尊重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规律,逐步下放办学自主权 从权利理论的角度来看,我国公民具有开办私立高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具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基本权利[20]。从本质上来看,私人开办的私立高校属于公民的自由结社,这是受到《宪法》保护的权利。本文通过考察各种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形成、发展和变革的历程发现,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改革并不是自主进行的,而是在国家政策的规训下逐步进行的。每种办学模式的形成,都是以教育部门颁布的新政策为前提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改革的认识在思想文化领域处于领先地位,但其实际的改革行动滞后于国家颁布的重要教育政策。这种政治文化生态环境不利于公民办学权的实现,也不利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前瞻式发展。北京理工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指出,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正极力吸引国外高校到本国开设分校。目前,马来西亚、中东等主要的教育进口国家或地区,都允许国外教育机构入境办学,而且大多数没有强制规定必须和国内的教育机构合作办学[21]。与之相比,我国教育的开放程度有待提高,国家应该对教育持更加开放的态度。 (二)政府要创造多元和谐的文化环境和良性的竞争机制 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良性的文化生态环境。从中外合作办学的内部发展来看,需要清除并突破影响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政策性障碍,为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营造更有力的支持性政策环境。从中外合作办学的外部环境来看,国家的教育政策需要尽快完善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高校的资助方式,合理分配公共教育资金。另外,从地域来看,现有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绝大部分都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中西部地区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偏少。例如,现有的7所中外合办大学都分布在经济比较发达的省市,即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和上海市。地理分布极其不平衡的背后,是生源的“大城市情结”和中国高校发展中的“马太效应”。中央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改善地域发展中严重的不平衡现象,以帮助不同地区各类型的高校形成良性竞争机制。 (三)政府应鼓励发展中外合办大学,发挥其助推教育改革的“鲶鱼效应” 与中外合作项目模式和学院模式相比,中外合办大学模式最大的优势是其独立性,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园和教学设施、独立的财务核算、独立的招生、独立的教学队伍和管理队伍、独立颁发学位。这种独立的办学自主权克服了中外合作项目模式和学院模式的天然局限性,使中外合作办学由依附走向独立,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较之其他两种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中外合办大学模式在人才培养、体制创新、国际交流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因此不少学者期望中外合办大学能发挥示范作用,并凭借体制外的办学经验推动公立高校的改革创新[22]。截止到2015年5月,全国共有2845所高校[23],但中外合办大学只有7所,仅占总数的0.25%。这意味着各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要及时转变观念,采取各种措施大力鼓励中外合办大学的建立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彦宁,陈光复主编.中国企业管理培训30年[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8:49. [2]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MBA/EMBA教育中心[EB/OL].http://mba.dlut.edu.cn/index/lsyg.htm,2015-07-01. [3]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简介[EB/OL].http://hnc.nju.edu.cn/1/84/list.html,2015-07-01. [4][13]王剑波.跨国高等教育理论与中国的实践[D].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155. [5][7]席酉民,郭菊娥,李怀祖.中国大学国际化发展特色与策略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171,182. [6][21]李新玲.中外合作办学能扭转“教育逆差”吗[N]. 中国青年报,2013-07-05. [7]席酉民,郭菊娥,李怀祖主编:《中国大学国际化发展特色与策略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82页。 [8]陈学飞.高等教育国际化:跨世纪的大趋势[M].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1. [9]郑海蓉.中国跨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 [10]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文号:教外综[2007]14号)[EB/OL].http://www.crs.jsj.edu.cn/index.php/default/news/index/18,2015-07-01.2007-04-06. [11]林金辉.论中外合作办学的可持续发展[J].教育研究,2011(6). [12][15]王德岩.高端对话:中外合作办学与师生国际流动[J].世界教育信息,2013(7).黄蔚.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教授——可持续性:中外合作办学面临最大挑战[N].中国教育报,2012-07-11. [13]胡亮才.国际合作办学模式创新[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14]袁征.公立还是私立:民办学校不可回避的原则性问题[J].广东社会科学.2006(4).袁征.办学权:教育服务的第二个基本权利[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15]黄蔚.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教授——可持续性:中外合作办学面临最大挑战》,《中国教育报》,2012年7月11日。 [16]刘梦今.中外合作大学公私属性之辨[J].中国高教研究, 2014,(11). [17]胡亮才.国际合作办学模式创新[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81. [18]来茂德.独立学院: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探索——以浙江大学的两个独立学院为案例[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94. [19]王建华.国有民营——高等教育走向第三部门的有效选择[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4,(1).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EB/O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09/16/content_1990063_3.htm,2015-07-01. [21]李新玲.中外合作办学能扭转“教育逆差”吗[N]. 中国青年报,2013-07-05. [22]王伟健.“西浦”模式 教改“鲶鱼”[N].人民日报,2013-05-31.马晖.中外合作办学:闸门重启之后[N].21世纪经济报道,2013-08-19. [23]教育部.2015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EB/OL].2015-05-21.http://www.moe.gov.cn/srcsite/A03/moe_ 634/201505/t20150521_189479.html,2015-07-01. |
核心期刊网(www.hexinqk.com)秉承“诚以为基,信以为本”的宗旨,为广大学者老师提供投稿辅导、写作指导、核心期刊推荐等服务。 核心期刊网专业期刊发表机构,为学术研究工作者解决北大核心、CSSCI核心、统计源核心、EI核心等投稿辅导咨询与写作指导的问题。 投稿辅导咨询电话:18915033935 投稿辅导客服QQ: 投稿辅导投稿邮箱:100315833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