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2 混伪品 《中国药典》[6]记载:“本品(何首乌)呈团块状或不规则的纺锤形,长6~15 cm,直径4~12 cm。表面红棕色或红褐色,皱缩不平,有浅沟,并有横长皮孔及细根痕”。《本草图经》[10]记载:“(何首乌)大者如拳,各有五棱瓣,似小甜瓜”;《本草从新》[11]:“以大如拳、五瓣而嫩润者良,老硬多筋者不用”;《本草蒙筌》[12]“大类山甜瓜,外有五棱瓣”。古籍对何首乌性状的描述与今类似。 《本草汇言》[2]:“[陈月坡曰]如山间偶得栲栳大、斗大者,苗叶藤茎,酷似何首乌,实非何首乌也。何首乌之于宕芋,良毒异殊,苗叶形实,初难别也”;又云:“误食者,必致中急疾而死”。《冷庐医话》[4]:“草药形状相类者甚多,如宕芋似何首乌,钩吻似黄精,透山根似蘼芜,天炙似石龙芮,鸡冠子似青葙子,赤柳草根似茜草根等,不胜枚举,良毒各殊,服食家均宜慎辨”。据安志斌等[13]考证,本草中何首乌混淆品宕芋为现今的翼蓼。 陈士铎曰[14]:“古人载何首乌,而称极大者为神,乃夸诩之辞,非真亲服而有验也”。王秉衡所著《重庆堂随笔》[15]记载:“本草言何首乌之最大者,服之须发可转白为黑。余在广西,见镇安府所产何首乌,大者每重百余斤,彼处人食之与薯芋等,初不闻变皓首为黑头也”。《梦溪笔谈》[16]:“《本草》所论赭魁(薯蓣科植物薯莨的块茎),皆未详审,今赭魁南中极多,肤黑肌赤,似何首乌”。 由此可见,古代已能较明确的区分何首乌与赭魁、宕芋等混淆品,认为“斗大、栲栳大”者有效为“夸诩之辞”,并对混伪品的毒性有清醒的认识。 3.2 种植及采收 种植可能也是影响何首乌安全性的因素之一。《得配本草》[17]记载:“生平阳泥土者,服之血塞,令人麻木”。《本草汇言》[2]:“再按:此药僻植穷谷,日受山林酷厉之气最深,岁愈久,其毒愈剧”。 何首乌的采收季节历代有所不同,宋代前以春夏采为主,清代后以冬季采收为主。唐《何首乌录》[1]记载:“春末、夏中、初秋三时候晴明日,兼雌雄采之”;宋《开宝本草》:“春夏采”;宋《证类本草》:“春夏采”;宋《本草图经》:“秋冬取根”;清《药笼小品》:“于冬季得大重斤者”;清《本草害利》:“秋冬取根”;清《本草述钩元》[18]:“冬至后采者良,入春则芽而中空矣”,认为春季采收的何首乌质量较差。《中国药典》对何首乌采收的规定(秋、冬二季叶枯萎时采挖)与宋《本草图经》相同。 于长秀[19]对不同采收季节何首乌炮制品进行比较,结果显示10月(秋季)采收的药材炮制后蒽醌类衍生物含量较高。种植及采收及对何首乌成分及毒性的影响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3.3 炮制 炮制属中药传统制药技术,药材经炮制后,可提高药效或改变药性、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且方便存储。明《雷公炮制药性解》[20]:“何首乌大能补益,全在蒸晒如法”。也有医家认为蒸制可使何首乌功效减弱,《本草秘录》[14]:“盖首乌经九蒸之后,气味尽失,又经铁器,全无功效矣。不若竟以石块敲碎,晒干为末”。 此外,有医家认为生何首乌有毒,需通过炮制减毒,《本草汇言》[2]:“(何首乌)制非九次,勿寝其毒。非黑豆,勿杀其势”。而炮制不得法,接触铁器可增加何首乌的毒性,“(何首乌)一近铁器,其毒愈酷”[2]。《医学入门》[21]:“何首乌忌铁器,用竹刀铜刀切之,犯铁必患三消。” 历代本草收录的何首乌炮制方法有20余种,唐《何首乌录》[1]:“乘润以布帛拭去泥土,勿损皮,蜜器贮之,每月再曝”。宋《本草图经》[10]:“采时乘湿以布帛拭去土,后用苦竹刀切,米泔浸一宿,曝干。忌铁。以木臼杵捣之”。明代以后以加黑豆蒸晒最为常见。明《雷公炮制药性解》[20]“去粗皮酒浸,拌黑豆末蒸之,水中复加黑豆及酒,晒干,九次为度”。 清《本草择要纲目》[22]:“以竹刀刮去粗皮,米泔水浸一夜。切片,用黑料豆以水泡过。砂锅内铺豆一层,首乌一层,层层铺尽。蒸之豆熟取出,去豆晒干,如此九次乃用”。 此外,古籍中还记载了粉碎后晒干[14]、加黑豆汁蒸[23]、米泔浸晒[10]、加枣蒸(二灵丹)[24]、拌人乳后晒[25]、加黑羊肉蒸(延年益嗣丹)[26]、蜜炙(敛脓散)[27]等炮制方法。 《中国药典》2010年版规定的何首乌法定炮制方法为:取何首乌片或块,照炖法(附录Ⅱ D)用黑豆汁拌匀,置非铁质的适宜容器内,炖至汁液吸尽;或照蒸法(附录Ⅱ D),清蒸或用黑豆汁拌匀后蒸,蒸至内外均呈棕褐色,或晒至半干,切片,干燥[6]。 3.4 配伍 历代本草多认为何首乌与莱菔(萝卜)相恶,忌与天雄、乌附等燥热药同用。《本草害利》[27]:“(何首乌)相恶与莱菔同食,令人须发早白。若犯铁器损人”。《得配本草》[17]“又忌与燥热药同用”。《本经逢原》[28]:“(何首乌)勿与天雄、乌附、姜、辛、仙茅等同用,为其性敛味涩也”。《冯氏锦囊秘录》[29]:“但为养荣益血之药,忌与天雄、乌头、附子、仙茅、姜、桂等诸燥热药同用”。 也有医家认为何首乌不宜与地黄等助阴药同用。《本草择要纲目》[22]:“(何首乌)忌诸血、无鳞鱼、萝卜、地黄、葱、蒜、铁器”。《玉楸药解》[30]:“何首乌滋肝养血,则魂神畅茂,长生延年,理有必至。但宜加以扶阳之药,不可参以助阴之品。庸工开补阴之门,龟、地之杀人多矣”。 何首乌与茯苓、朱砂、白芷等配伍可增效或减毒。《本草纲目》[31]:“茯苓为之使。能伏朱砂”。《食鉴本草》[23]:“佐白芷”。《神农本草经读》[3]:“宜温者与姜、附同用;宜凉者与芩、连同用;亦捷法也”。 3.5 饮食禁忌 自唐至明,对何首乌饮食禁忌的认识逐渐深入,古代医家认为某些食物会影响何首乌疗效,目前对何首乌的饮食禁忌尚缺乏较为系统的现代研究。唐《何首乌录》[1]:“(何首乌)忌猪、羊肉血”;宋《开宝本草》[32]:“忌铁”。明《本草纲目》[31]:“忌诸血、无鳞鱼、萝卜、蒜、葱、铁器”。明《本草乘雅半偈》[33]:“忌铁器、猪肉、羊血、无鳞鱼、莱菔、葱、蒜,触药,则无力矣”。 |
|
核心期刊网(www.hexinqk.com)秉承“诚以为基,信以为本”的宗旨,为广大学者老师提供投稿辅导、写作指导、核心期刊推荐等服务。 核心期刊网专业期刊发表机构,为学术研究工作者解决北大核心、CSSCI核心、统计源核心、EI核心等投稿辅导咨询与写作指导的问题。 投稿辅导咨询电话:18915033935 投稿辅导客服QQ: 投稿辅导投稿邮箱:1003158336@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