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令的最高法则。文章指出君主应当建立最高法则,把五福集中起来,普遍赏赐给臣民,臣民就会拥护最高法则。保持最高法则的方法,一是不允许结成私党,也不许各级官员狼狈为奸,只把君王的法则看作最高法则。二是凡是有计谋、有作为、有操守的臣民,君主都要惦记他们。行为不合法则,又没有构成犯罪的人,君主就应宽恕他们……这里的最高法则实际上就是王权。无论奖赏还是惩罚都是君主说了算,用奖惩的方法对待臣民,以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法实际上就是君王的权利。 六、王权至上思想 《洪范》第六“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平康正直,强弗友刚克,燮友柔克。沈潜刚克,高明柔克。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人用侧颇僻,民用僭忒”。文中说到只有天子才会为民造福,才能给民惩戒,才能享用美食。臣子不允许为民造福、给民惩戒、享用美食。如果臣子有为民造福、给民惩戒、享用美食的情形,就会危害家国,祸乱国家。百官将因此背离王道,臣民也将因此犯上作乱。王可以决断一个人的生死,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文中也很直接地提出王的至高权力,王的统治是不可动摇的,臣子没有为民造福惩戒的权利,否则就逾越了君权,威慑国家的安定。这反映了王权至上的思想。 总的来说,《洪范》中反映了五行思想、天人感应思想、灾异思想、神话思想、法的思想、王权至上思想,其中有一些是有利于人民的,比如“敛时五福,用敷锡厥庶民”。主张把五福赐给百姓,这对人民来说是好事。还有反映仁政思想的,如“凡厥庶民、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而康而色,曰:‘于攸好德。’汝则锡之福,时人斯其惟皇之极。无虐茕独而畏高明。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要求君王仁德、选贤与能,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加强统治者的统治地位,从这点上来说《洪范》思想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其中的五行思想虽唯物地认为事物之间是联系的,但是它把自然现象的发生归结于具有灵异的事物——五行和统治世界的帝,这不得不说是唯心的,而后董仲舒等人更加扩大了这种灵异和唯心思想,将其发展成了神秘主义。 注释: [1][2]司马迁:《史记》,长沙:岳麓书社,1988年版,第25页,19页。 [3][4][7]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第十二章:阴阳家和先秦的宇宙发生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5][8][9]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111-112页。 [6]班固:《汉书》,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248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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