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古代传统的男外女内两性规范使明代主妇成为家内婢女的实际管理者。明代主妇御婢策略包含着施婢以恩、御婢以严和恩严并用三种形式;在具体御婢过程中,又表现为宽而有则、严而有法以及主妇身先为范的实践艺术。明代主妇将传统的妇道、母道和孝道等女性伦理规范运用于主婢关系中,从而使其御婢方式表现出明显的儒家道德纹理。这种特质的形成一方面是在新旧更替、良贱等级秩序不断被冲击的明代社会背景下,儒家伦理建设在主婢关系上进行的积极努力;另一方面是在传统的两性规范秩序与现实女性文化情态之间出现巨大差距下,明代文化精英们试图倾力打造女性正统典范形象,从而强化明代正统主流女性文化地位的必然结果。这有助于明代主妇自身文化修养的内敛与提升,对婢女人之属性以及自我意识的觉醒也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明代;儒家伦理;女性;御婢策略 中图分类号:K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13)11-0107-06 家庭是中国古代儒家伦理实践的基本单位。按照“男主外,女主内”的两性规范,主妇具体负责家内秩序管理。在明代女性碑传文资料中,主妇御婢充满了策略艺术。明代主妇的御婢方式不仅是儒家伦理在生活实践中的一般性修正,在明代特别是在秩序、正位和纪纲等矛盾逐步凸显的明代中后期,明代主妇御婢的努力已经构成了强化当时社会秩序和家庭秩序整体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十分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明代主妇施恩用威的御婢策略 关于明代主妇的御婢策略,明代女性碑传文中有丰富记载。女性碑传文是有关女性传记体文献的总称,一般包括墓碑上的碑志文、写在纸上的传状文以及其他女性传记资料。在古代正史对女性记载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女性碑传文遂成为研究女性史的重要文献。 在明代女性碑传文中,经常能够看到描写主妇与家婢之间相处融洽的文字。如华守正的妻子吕孺人“御僮婢,甚宜”;祁太孺人黄氏“御僮婢。肃雍相宜”;左孺人魏氏“接妯娌御婢仆,疏戚咸宜之”。文中“甚宜”、“相宜”、“咸宜之”表明主妇与婢女之间相处得较为和谐。能够达到这一程度,与主妇的御婢之道密不可分。因为主婢之间存在许多隔阂。如主婢之间身份与地位的巨大差异。吕坤在《闺范图说》中云:“婢也贱……论势分,则士大夫、庶人妻不相齿。”主婢尊卑与良贱分野是其关系中难以逾越的鸿沟。再有,作为管理与被管理者,或者说服务与被服务者之间,难免产生嫌隙与怨诟。故主妇御婢必须讲究方法。明人程敏政在为孺人吕氏所作墓志铭中谈道:“孺人年十七归芳……处妯娌、待姻戚、御仆婢皆有道。”这里的“皆有道”便透露出这样一条信息:与处理家内成员关系一样,主妇御婢也要遵循一定的策略方法。 1施婢以恩 在明代主妇的御婢策略中,恩抚为第一要略。即主张以恩养姿态与婢女相处,以恩义感化婢女,使其甘心为主人家庭服务劳作。从明代女性碑传文的记载来看,持恩抚策略的主妇居多。如明保定知府康迪吉的母亲,“使令奴婢恩而有感”;康次摅的侧室卜氏待“内外婢仆皆有恩”。等等。 尽管同为主妇恩抚婢女,但施恩程度还是有所差别。最基本的恩抚形式是主妇能够精心照顾婢女的日常生活,保证婢女的温饱。如周汝登的母亲黄氏,“拊婢子童竖曰:‘得无饥寒乎?’”还有一位淑人胡氏,“抚臧获有恩,恒体恤其饥寒。而亦未尝不御以礼法”;欧阳氏“抚奴婢幼贱有恩。衣服饮食多寡必均”。体恤饥寒温饱属于对婢女的物质层面恩惠,由此再进一步,则是主妇不轻易打骂婢女,或者虐待婢女。如孺人王氏“遇婢仆以恩,戒家人勿得虐,无不感而力于役,亦无敢欺者”;林氏“于婢仆辈终身未尝挞一人”。主妇能够善待婢女,无所笞叱,实际上是将婢女作为人来看待,这对贱民身份的婢女来说是超过物质需求的精神慰藉。不仅如此,有的主妇待婢女如母女一般,在主仆名分之上添加了一层亲情色彩。如牛氏“抚诸婢如母子视”;钟孺人“待僮婢亦若子女”:宋孺人“爱婢仆如子”。
主妇若能以“恩”善待婢女,往往令婢女深受感动。她们不仅安心劳作,克尽主仆名分,而且还时时感念主妇的贤德。像徐缙的继室郁氏,“御仆媵每有恩,凡苍头婢子皆曰:‘贤哉!’”有的婢女甚至还愿为主人牺牲自我。如杨桓妻张氏,“御婢下有恩,病既笃,其婢吁天乞以身代”。陈母戴氏“善下犹故也。顾特善以德率人。姒有性狠戾虐使其婢者,太淑人片言即解,又时时拥护之。婢私尸祝终其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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