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的民主实践正从乡村基层民主开始,但是问题在于,那种程序式民主与中国乡村社会本身的背离性关系并没有从理论上得到解释,因此也无法从更深的层面上探讨:为什么今天中国乡村基层民主选举普遍不容乐观?一个没有主体的乡村社会在何种意义上可以"民主"?是"民主"还是"治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还有没有可能重新借鉴毛泽东时代"人民民主"的经验? 毛泽东思想在新中国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处理的重要问题正是国家、政党与社会(乡村)的复杂关系。一党制对持续不断的社会动员的合法性依赖,也是对作为主体的"人民"的依赖,党和人民、干部和群众,都是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的体现,从中孕育着"文化大革命"的种子,这就是为什么党、国家和群众的关系问题成为"文革"的核心问题。否则,一党制自身合法性的危机就必然会表现为"去政治化",后果则是越来越严重的国家与社会(乡村)的分裂(而不是相反),而这个意义上的以官僚体制为代表的"国家主义"正是毛泽东晚年最忧虑的问题,如何把"国家"还给"社会"、让国家属于"人民"则是他一贯的思考,中央权力下放,"虚君共和"的地方分权化方案都与此相关,从"四清"到"文革"针对的都是官僚主义问题。中国的社会问题,对于梁漱溟来说,就是文化问题,对于毛泽东来说,亦然。不同在于,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的宗旨是破旧立新,试图为新中国和新社会构建人民主权和人民民主;而梁漱溟的文化建设是化旧为新,试图赓续中国社会自身的发展逻辑,用文化统一来维系社会统一,是针对当时严重的国家分裂和国权不稳定之弊,所以要创建社会自身的力量。这两种"文化"的政治分野与纠葛始终贯穿和建构着20世纪以来的中国历史,并因此构成了一个互相参照的历史与政治的视野。 20世纪40年代中国的宪政实践没有按照梁漱溟所希望的军队国家化、政党民主化的方向走,却滑向他所预感的疑惧的方向。1946年1月政治协商会议之后,7月即发生李公朴和闻一多被暗杀事件,梁漱溟连续发表文章抗议,宣称自己在等第三颗子弹,并作为中国民盟代表亲自担任李、闻被暗杀事件的调查。11月,他在《大公报》发表讲话《革命党与政党的异同》之后,便回到重庆北碚"埋首著作",开始重新撰写《中国文化要义》。越三年,1949年11月该书出版。 梁漱溟的文化理论是其一生实践的指南,反过来,实践中的问题也是其文化理论的动机。对于梁漱溟来说,只有着重文化的不同,才能建立中国社会的"特殊性",才有可能使中国从西方霸权主义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框架中解救出来,这才是其文化理论的皈依,所谓"文化保守主义"其实是以"社会"为本的"社会主义"。每当梁漱溟的政治实践遭遇失败,他就马上退回去做文化理论的建设工作,--这些都是同一思想的不同展开,对此,我们需要整体性地去理解。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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