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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娃传》与《霍小玉传》人物形象对比管窥中唐士子心态

时间:2016-09-12 15:57来源:www.hexinqk.com 作者:冯心 点击:
【摘要】《李娃传》和《霍小玉传》皆为唐代传奇爱情小说名篇,所述故事十分令人称道,宋代话本和元代杂剧都对这两部作品进行传承发展。两个故事结局迥异,一喜一悲,但人物塑造很成功,而唐传奇又是士子们谋求实现自我价值情感的真实流露。因此,本文试着将
  【摘要】《李娃传》和《霍小玉传》皆为唐代传奇爱情小说名篇,所述故事十分令人称道,宋代话本和元代杂剧都对这两部作品进行传承发展。两个故事结局迥异,一喜一悲,但人物塑造很成功,而唐传奇又是士子们谋求实现自我价值情感的真实流露。因此,本文试着将《李娃传》和《霍小玉传》人物形象进行对比,由此管窥中唐士子的心态。
 
  【关键词】李娃传;霍小玉传;人物对比;中唐文人意识
 
  在诗歌发展鼎盛的唐代,唐传奇另辟蹊径以小说的形式从诗歌的烟海中杀出重围,夺了世人的目光。“能揉变化之理,察神人之际,著文章之美,传要妙之情,不止于赏玩风态而已”。唐传奇叙述婉转,文辞华艳,塑造了一个个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而在唐传奇的爱情小说里,《李娃传》和《霍小玉传》更是不能忽视的瑰宝之作。创作传奇的士子们,通过传奇表达自我情感和体现自我价值。从这两部传奇中的人物形象来窥探中唐士子的心态亦是别有一番意趣。
 
  一、《李娃传》与《霍小玉传》简介
 
  《李娃传》讲述的是天宝年间世族郑姓的公子荥阳生,他于京赴考途中与娼女李娃相恋。为其荡尽家财后,遭其与鸨母抛弃,经历以唱挽歌为生、家父鞭笞之苦后沦为乞丐。一日大雪,他乞食恰至李娃住处。李娃感念旧情,不顾鸨母阻止,毅然赎身与之相扶,并竭力勉励他奋志读书。郑生连中高第,授成都府参军。这时,李娃却坚决要与他分离。恰好他父亲移官成都,父子如初,并为子娶李娃为妻,郑生后居高官。李娃亦封为拜国夫人。
 
  《霍小玉传》亦是娼女与书生的爱情故事。霍小玉乃霍王府庶出,后沦为妓女,她与进士李益相爱,两年日夜相守,期间小玉向李益袒露自身卑微不能与其厮守的担忧,李益立下永不相负的盟约。后李益升官负约,与李母为其定下的卢氏成婚,自绝音信。小玉思念成疾,身体每况愈下,后由因缘际会李益来到小玉家中,小玉回光返照,历数自己不幸和对方凉薄,长恸数声而绝。后李益因小玉冤魂作祟,三娶皆不谐,终生不得安宁。
 
  两篇皆为佳作,虽人物设定极为相似,结局迥然不同,一喜一悲,但是人物形象的塑造都深入人心。
 
  二、从人物形象对比管窥士子心态
 
  1、对女性的认同度的提升
 
  (1)改变女性审美,重塑女性之美
 
  女性在社会生活中地位低下,成为男人的附庸,在文学作品中的体现往往是女性人物空有其表,沦为男人玩物,这难免带有把玩狎邪的意味,这是历史局限所致。但在本文讨论的这两个名篇之中李娃和霍小玉并非只在容貌上惹人怜爱,更是才艺双全内外兼修。鸨母虽说李娃“技艺薄劣”,从“欣见宾客”便可看出这是李母自谦之词,侧面也反映出,李娃技艺过人,不负盛名。霍小玉“音乐诗书,无不通解”。六朝小说在人物构造中往往在才和貌之间游走,但是唐传却能把才和貌相结合,重塑女性美,这是对女性的认可,在诠释美上向前迈了一步。
 
  (2)同情女性命运,肯定其反抗斗争
 
  “节行瑰奇”,这是李娃形象的内核精神。当李母因天色已晚不愿郑生留宿时,李娃说“今夕之费,愿以贫窭之家,随其粗粝以进之。其余以俟他辰。”将郑生留下,体现李娃的大胆直白。在两人情意甚笃之际,李娃还是听从鸨母设计抛弃郑生,从此也看出李娃对鸨母的孝顺。后来郑生沦为乞丐,李娃对鸨母说“今姥年六十余,愿计二十年衣食之用以赎身,当与此子别卜所诣”,不但没有要求鸨母为其做什么,而是自己赎身,救李益的同时又不辜负养育之恩。后来又为郑生安养,鼓励其读书。可以说李娃是郑生命运的转折点,郑生遇到李娃后命运跌宕起伏,后又因李娃得以荣耀归名。“节行瑰奇”的李娃可以说得尽作者的偏爱,一贯而来的妓女和书生相恋而不得善终的故事中反其道而行之,体现作者对娼女命运的同情,还有其品格的肯定。
 
  在《霍小玉传》中,面对李益的负心薄情,小玉有玉工“凄然下泣”,也引得公主“为之悲叹良久,给钱十二万”。又有李益表弟相帮,得尽长安舆论支撑。在弥留之际,有黄衫客助力寻得李益,安排相见。甚至在临死前发下重誓“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以冤魂复仇,李益最终三娶不谐。小玉在作者笔下,有情有义,面对李益的负心小玉没有妥协认命,而是用冤魂复仇给予反抗,作者安排一个个配角相帮小玉,李益最终的结局也契合了因果报应之说。由此可见在唐传奇中,作者已经在思索女性的自我命运,女性面对难以避免的遭遇时开始懂得反抗。而小玉获得舆论的支持也是作者表示其同情妓女态度的有意为之。这些都充分表现了唐传奇作者对女性的认同度大大提升。
 
  2、对户婚制度的嘲弄
 
  唐代士族非常重视婚靖的门第。据史载,当时的七大士族(太原王氏、范阳卢氏、荣阳郑氏、清河和博陵崔氏、陇西和赵郡李氏)“持其族望,耻于他姓为婚”。正如陈寅恪先生所指出的,“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耻。”所以,出自陇西李氏的李十郎,怎么可能明媒正娶娟门歌妓霍小玉?而郑生和娼女李娃的爱情又怎能善终呢?《李娃传》中有这样的桥段:
 
  将之官,娃谓生曰:“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愿以残年,归养小姥。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勉思自爱,某従此去矣。”生泣曰:“子若弃我,当自刭以就死。”娃固辞不従,生勤请弥恳。
 
  李娃助得郑生“取中朝之显职,擅天下之美名”,既然曾患难相守,此时路途平顺,本该是相守一生,但她却在这个时候对郑生提出要离开的要求。是因为她深知两人的身份门第使得两人如隔天堑,怕是难以相守,不如趁早离去。同样的在《霍小玉传》中也有这样的情节:
 
  中宵之夜,玉忽流涕观生曰:“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
 
  在两人欢爱非常之时,她却泪流不止,恐此情不能长久。在李益即将上任做官时,她说:“况堂有严亲,室无冢妇,君之此去,必就佳姻。盟约之言,徒虚语耳。”但是她还是祈求李益可以给她八年相爱之期。这样在我们现在看来很不可思议的举动,在当时确实是门阀制度下婚姻的不得已之处。李娃和霍小玉在说这番话的时候,言辞恳切,暗含着无奈和悲伤,两人的话语体现,恰恰是作者借由两人之口,阐述其对唐代户婚制度的嘲弄。
 
  从两个故事迥然不同的结局上看,《霍小玉传》中小玉最终病死而冤魂不息,李益家中不得安宁,一生多疑,家庭不谐,此故事难逃悲剧结局。《李娃传》中娃封汧国夫人,家中夫诚子孝的喜剧结局实乃白行简有意为之。虽然结局迥异,但都体现了作者对爱情忠贞的赞颂以及对不合理婚姻制度的抨击。从李娃和霍小玉人物的塑造上,我们可以看见作者借由人物形象透露出来的心态。提升女性的认同,对娼女抱有同情和对其品格有肯定态度,同时又嘲讽抨击了唐代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这样的心态不可谓不先进,但是在管窥其心态的同时,我们应该明白,这并非士子单独之功,透过士子的心态,我们应该注意到唐代的社会风情来。正是唐代政治清明,经济景气,才能有这样开放的社会风气。也正是统治者们开明包容的文化态度,使得文人们自由创作,在传奇中自由书写,抒发自己的人生态度和社会思考。
 
  【参考文献】
 
  [1]张友鹤,选注.唐宋传奇选[M].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
 
  [2]王珏.唐宋传奇说微[M].四川教育出版社,2000.
 
  [3]陈淑丽.由《李娃传》结局管窥唐代社会及文人意识[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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