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与P2P公司的专业分工合作,P2P公司仅作为信息中介,担保公司作为信用中介,负责项目可行性调查、风险评估,独立承担项目风险,担保公司对项目具有决定权,合作地位全面提升。
3.企业的体验感有所改善。原有银行通道的合作模式中,一般情况下企业一方面需要在相对应的贷款行办理开户、结算、存款、工资发放及其他与贷款关系不密切的银行业务,甚至是变更基本户到对应的贷款行,给企业造成一定的不便。另一方面,贷款到期后,需要还旧再借新,造成企业阶段性的还贷压力和降低资金实际使用率,造成实际财务费用的增加。此外,在银行、企业和担保公司三方的合作模式下,企业要分别配合完成担保公司和银行的项目可行性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内容重复且量大。
与P2P公司的合作中,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地域和结算习惯自主的选择银行办理相关业务,贷款用途更加灵活,可以借新还旧减少还续贷压力,降低还续贷产生的财务费用。企业仅需配合担保公司一方完成项目可行性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量大大降低。
(二)专业融资性担保公司与P2P公司的主要合作风险
1.2P公司自身的合规性风险。第一,P2P公司是否按照相关证照和经营是否合法有效。第二,P2P公司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存在自融业务、是否形成资金池、是否时间错配。第三,企业(借款人)的利率是否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
2.P2P公司的平台运营风险。第一,内部风险。主要是指P2P公司是否存在影响其正常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素,以及P2P公司的风险准备金的拨备情况,包括不限于风险准备金形成的合法合规性、风险准备金的量、风险准备金偿付顺序和风险准备金账户管理模式。第二,外部风险。主要是指与P2P公司合作的其他担保公司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非融资性的担保公司为P2P公司的借贷标的提供担保的情况。
3.P2P公司的平台系统安全性风险。第一,P2P平台的安全防护系统是否有防御恶性攻击的能力,可以从是否取得公安部门安全等级保护认证和其他权威认证进行辅助判断。第二,P2P平台的系统是否为自主研发还是以其他系统为基础进行简单开发,数据的传输和存储是否作为加密处理。第三,硬件方面相关故障预警方案和突发性事项的应急处理能力(如三地两处同时双备份等)。
三、结语
P2P离不开担保,担保也需要P2P。P2P已经发展成为担保公司在银行渠道之外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P2P行业扔处于快速发展期,各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担保公司与P2P公司的合作是机会与风险并存。
参考文献
[1]张明哲.互联网金融的基本特征研究,金融与经济[J].2013(12),121-122.
[2]谢平和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金融研究[J].2012(12),11-22.
[3]赵晶晶,刘飒.基于金融功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评估,金融监管研究[J].2014(12),83-94.
|
核心期刊网(www.hexinqk.com)秉承“诚以为基,信以为本”的宗旨,为广大学者老师提供投稿辅导、写作指导、核心期刊推荐等服务。 核心期刊网专业期刊发表机构,为学术研究工作者解决北大核心、CSSCI核心、统计源核心、EI核心等投稿辅导咨询与写作指导的问题。 投稿辅导咨询电话:18915033935 投稿辅导客服QQ: 投稿辅导投稿邮箱:100315833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