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十分迅速,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但在发展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应从行业协会地位、审计市场结构、事务所退出机制、信用体系等方面采取措施促进行业做大做强。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自律监管;信用体系;退出机制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十分迅速,在维护经济秩序以及证券市场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如何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以适应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一、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的成就 (一)法规建设步伐较快,注册会计师行业走上法治化发展道路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的颁布,为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证,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事业开始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与此同时,与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的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经济法规也相应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范围,在保证和规范注册会计师依法执业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在行业管理方面已建立和完善了从事务所的设立及日常管理、注册会计师注册到我国会计市场的开放等一系列行业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符合国情的考试、培训制度初步建立,从业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 从考试制度方面看,最初的会计师称号是通过审核认定的,是为尽快恢复注册会计师缺席的应急之举;其后,出现过考核、考试并用阶段,自1994年1月1日《注册会计师法》实施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成为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唯一途径,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统一考试现已成为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职业资格考试之一。从注册会计师培训制度方面来看,1994年3月,国务院成立了由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教委等8个部委领导组成的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制定《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培训制度》,直接组织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的同时,还积极筹建注册会计师全国培训中心,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注册会计师培训制度。 (三)多种形式的事务所逐步出现,发展方向逐渐明确 1994年,随着《注册会计师法》的实施,酝酿多年的事务所体制改革工作开始着手进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会计公司中国成员所、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等多种形式的事务所逐步出现,事务所的脱钩、合并、联合等工作也开始探索。《注册会计师法》中规定事务所可以有两种组建形式:一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二是合伙形式。合伙所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在社会上处于超然独立地位,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也应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发展方向。 (四)行业协会管理逐步完善,作用不断加强 1988年11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北京成立,它既是一个独立的由我国全体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又是一家由财政部领导的事业单位。协会成立以后,组织了历次注会考试,加强了国际交往,创办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协会拟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鉴定业务基本准则》等22项,修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等26项准则。协会在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上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现阶段影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大做强的四类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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