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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地表水污染现状及保护对策研究(2)

时间:2013-07-23 09:42来源:核心期刊网 作者:核心期刊网 点击:
6、减少地表水污染的对策与建议 (1)采用监管与防治并用的管理方式, 建议政府与各镇区建立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区环保指标考核。对河流及两岸的生态廊道实施区域化管理,明确责任和分工,实行问责制,与
  6、减少地表水污染的对策与建议
  (1)采用监管与防治并用的管理方式,
  建议政府与各镇区建立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镇区环保指标考核。对河流及两岸的生态廊道实施区域化管理,明确责任和分工,实行问责制,与区域管理目标相结合,严禁在景观水域内设排污口。流经各镇区的海城地表水干、支流水质达标情况与各镇区政府考核直接挂钩,建立以功能区水质达标为考核目标,使各镇区出境水质达到本功能区的要求,由监测部门定期对各镇区出境断面水质进行监测,以监测结果来确定其是否达标,进而使河流水质得到层层呵护。
  (2)加强各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①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与日剧增,目前,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64.0%,建议相关部门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铺设,扩大生活水收入面积;而且要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程及工艺改造步伐,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
  ②扩大城市管网铺设面积,切实做好地下饮用水源地的长期保护工作。海城市区饮用水水源地均为傍河水源地,经7千余米的河滨段后海城河水质呈恶化趋势,这给其下游的开发区水源地带来了饮用水安全的威胁。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快市政管网的铺设步伐,将海城河两岸,尤其是南岸的生活污水及部分企业生产废水全部引入污水处理厂,早日实现"南水北调",切实保证全市人民喝上安全水。
  (3)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提标改造,加快氮、磷去除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要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力度,确保其稳定运转,达标排放。从"十二五"开始,氨氮指标将纳入总量减排行列,所以要加快污水处理厂脱氮、磷技术研究,使其适应日益增长的城市污水量和环保新形势要求;而且还要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的能力,铺设中水回用管线,将污水处理厂的中水作为城市的景观或者绿化用水。
  (4)加大支流河治理力度,为干流减轻污染负担。
  目前,南台、牌楼等镇域经济发展比较快,城镇化进程比较迅速,所在镇区的支流河污染也非常严重,所以在这些镇区拟建一些小型污水处理厂,为下游河流减轻污染负担,同时处理后中水回用,能够缓解不少企业缺水问题。
  (5)加强对工业园区企业及排污企业的监管
  依法关、停、并、转高耗水、高污染的企业,强制淘汰造纸、酿造、制药、印染、化工等行业的落后工艺和设备。鼓励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实施新建水污染企业的区域化布局,建立高效、低污的工业体系;淘汰落后产能,使企业向先进生产工艺型转轨。
  (6)实行清洁生产,强调源头治理和全过程控制。
  根据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在各镇区的支柱产业中,根据资源利用率和污染量选择实施清洁生产的企业,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结合,统筹考虑。对流域内重点污染企业全部推行清洁生产及节水降耗技术改造,限期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按照新的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未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必须完成提标改造治理任务,实现稳定达标和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对冶金、印染、造纸、化工等行业的排污大户,严把审批关,对它们实行行业限批,或阶段性限批;积极发展低能耗、少排污的高新企业,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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