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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读罢《第七天》之初,有一种难以开口称赏的感觉。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感到全篇十三万字散乱零碎,不断穿插的故事线索破坏了一本中长篇小说应该具备的整体性,使得作品涉及的许多内容如过眼烟云,读的时候似乎很受触动,但读过之后印象却并不深刻,也缺乏启发和收获。但这只是一种简单的读后印象,为了探究这种感觉的来源,我对文本进行了细读分析。
第一步是按照出场人物和场景的不同,将文本划分为四十个情节段落。例如“第六天”这一章,被分为“伍超卖肾赚钱买墓地”和“刘梅接受净身”两个情节段落。分段最多的“第三天”一章中共划分出了“生母火车上意外产子,母子失散”、“养父收养我”、“父亲抛弃我,又将我找回”、“我与生母相认并去北方生活”、“我回到父亲身边”、“父亲病后不辞而别”等十一个情节段落。进一步梳理这些段落,可以整理出全书的六条线索,它们基本构成了整部小说的情节框架。这六条线索分别是:围绕“我”的身世,表现“我”与父亲之间深厚的感情;“我”与妻子的相爱与结合,背叛与离别;“我”生前生活经历和死后见闻;贯穿在“我”两次走向“死无葬身之地”路上的刘梅和伍超的故事;沟通第三天和第五天两章的李月珍车祸与二十七个死婴的故事,以及商场的大火;最后是“我”在“死无葬身之地”的种种见闻。
这样的结果看上去似乎与散乱的阅读感受相左,因为毕竟是有了首尾齐全的情节链条。然而,再进一步细致地观察文本,就会发现一个问题:这些故事线索由多则十个少则五个情节段落组成,而这些段落大多相互距离遥远,分散在文本各处。只有第二章中“我”与李青的故事可称是相对集中连贯的,其他的情节线索都至少跨越两章以上。
我认为这个问题对于文本的意义有如下两个方面:第一是正面的:同一线索中情节段落的分散可以将整个文本连缀成一个完整的长篇小说,而不是罗列堆砌在一处。例如在第一章出现了“杨飞的学生郑小敏的家被强拆”和“谭家鑫的饭店起火爆炸”两个情节,而到了第五章中,又有“杨飞遇到郑小敏的父母”和“谭家鑫的饭店在‘死无葬身之地’重新营业”两个情节段落衔接上文。这样一来,郑小敏、谭家鑫的故事在结构层面将小说的第一、第五两章联系起来,在内容上,也沟通了主人公“我”生前死后的见闻。
郑小敏家被强拆在第一章中主要从孩子的可怜无助入手描写,引人同情。这处伏笔的设置也给读者心中留下了一个问题,即孩子的父母回家以后,看到废墟会作何反应?要怎么和孩子解释这个世界的荒诞和残酷?到了第五章,这个伏笔被接续的方式恐怕出乎大半读者的预料。郑小敏的父母已经被强拆后的废墟永远埋在了下面,他们不仅无法对孩子作出解释,甚至无法回家将小敏从寒风中的废墟上带到温暖的地方。这样的叙述方式成功地加强了故事震撼人心的力量,要比平铺直叙地按照故事时间安排叙事时间更加精彩。谭家鑫的故事前后两次出现,后者描写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们都能做到吃饭付钱,也能吃到放心、安全的食品,通过对照的方法将现实世界中白吃白喝打白条的行为、食品安全令人担忧的现状凸显了出来。这种生前死后世界的对照,通过一个故事表现出来,是有其成功意义的,这也是同一故事线索中情节段落分散的必要之处。
另一方面,就是这种安排方式的负面影响。情节段落过于散碎,难免会带来一种散兵游勇的效果。尤其是当大半情节段落几乎都承担着揭露社会丑恶现象的任务时,这种零散有可能会削弱故事张力,它们之间也可能造成相互干扰。不断地从不同方面密集暴露阴暗很可能使故事匆匆忙忙地从读者眼前流过,无法形成有力的一个矛盾爆发高潮,从而带来了审美疲劳和感情麻木。
情节的零散除了影响到文本的整体性,还会影响到对思想内涵开掘的力度。对比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它十七万字的篇幅被集中在靠卖血度过人生难关的许三观身上,卖血这个事件贯穿始终不断重复。透过这样的一条主线,小说对主题的开掘达到了相当的深度。但《第七天》由于在较短的篇幅中涉及了过多的不同社会问题,力图面面俱到、全景展现的结果难免是流于表面。在整个文本中约有二十一个情节段落都或多或少地写到了社会问题,作者这样全面地反映现实问题,显示了他贴近现实、记录现实的意图。然而,如果将十三万字的篇幅均分在这些话题上,恐怕要五千字就得承担一个社会问题。更不必说第二、第三两章的主要篇幅都贡献给了杨飞与妻子、父亲的生活故事。同时主线故事——假如说“我”的人生就是这个主线故事的话——又不够有力和集中,被各种其他事件的叙述不停打断,甚至我们都难以辨别它的主线地位,更不用说它的串联作用了。
梁振华在《〈第七天〉——由真实抵达荒诞》一文中有如下评论:“作为一个有着三十年写作经验的小说家,余华不可能不知道若干零散事件(新闻素材)的介入会干扰、阻断甚至破坏叙事的整体感和流畅性。这更像是刻意为之,包含着一种对荒谬现实的拒斥性表达。而这种表达传达出的体验是:阅读的不适和生存的不适是同步的。我们阅读《第七天》文本所产生的荒诞和不适应感,跟我们体验现实时感受到的不适和荒诞,形成了一种微妙的互文关系。”(梁振华,《〈第七天〉——由真实抵达荒诞》,《中国艺术报》2013年7月26日第3版)对于这一观点,我并不认同。郭沫若曾于1958年7月4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诗歌《太阳问答》,其中有这样的诗句:“感谢党啊感谢党,党是不落的红太阳。东风永把西风压,社会主义放光芒。鼓足干劲争上游,多快好省建天堂。红旗插遍全世界,红旗插在天顶上。”从这首诗中我们不难感到溜须拍马,这与那个到处放卫星的时代氛围恐怕是同调互文的,那我们难道能因此而肯定此首诗是有艺术成就的吗?同理,难道说一部反映社会黑暗、人生悲剧的作品只要让读者感到不适就能使它自身的文学成就得到肯定吗?我认为并非如此。原因在于,单纯探讨阅读体验的好坏是不能从整体上评判一部作品的。读罢让人感到酣畅淋漓的作品,可能是《西游记》,也可能是花边新闻娱乐八卦;读罢让人痛苦不堪的作品,可能是《尤利西斯》,也可能是秀才的八股文。小说的好坏固然一方面在于讲故事,重视叙事的整体感和流畅性,但另一方面也在于思想内涵的层面,二者兼得自是最好,如若不能,作家至少应该让读者从作品中收获一些东西。为了达到和现实的同调互文式的阅读效果,牺牲一些文本的整体感,也许无可厚非。但这种妥协和让步应当是为了思想内涵层面更好的表达才有意义。
作家方方针对小说和新闻的区别作过这样一个比喻:“仿佛一块石头扔进湖里,小说会贴着石头朝湖水的深处落下,随石头一起承受水压和水温,体会石头的处境,而媒体需要的是漾出的波澜和涟漪。”(方方,《追问到底,便坠入虚无》,《中华读书报》2013年5月1日第11版)从这个角度来看余华的《第七天》,会发现作品的一些明显不足。虽然作者可能已经在最大程度上做到了追踪现实、书写现实,但却并没有足够深入现实、解剖现实。文本中的二十一个涉及社会问题的情节段落,绝大部分都是经由书中人物之口转述的,如谭家鑫讲述政府官员白吃白喝、刘梅讲述打工的时候被客人非礼等。在人物的讲述之后,文本常常将叙述焦点转移到与之无关的地方,让被揭露的种种不堪的现实丑陋悬在文本中间,很难看到作者的价值态度,更难见到作者试图思考、试图解释的努力。
并不是说文学作品必须肩负为现实开方治病的责任,但作家应当在现象的描摹之后,用疏离的态度对现实有一种自觉,这种自觉导向的是思考和阐释现实的努力。所以好的小说要求作者不能仅仅复述现实水面的波澜,而要用笔触去感受石头在水底的处境。这一点,是我觉得余华《第七天》做的还不够好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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