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现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另一种是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而现在家庭承包的机制下,农村土地的产权结构又分为集体拥有所有权和个人拥有的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思就是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用途不改变的基础上,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将部分或者全部的权益转给他人的行为。目前,各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有转让、租赁、互换、抵押、入股等。虽然我国领导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也做了巨大努力,但经综合调研后,发现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而要真正提升我国土地利用开发率,就需不断更新完善现有体制,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2.1相关法律条例不清晰 首先从法律上进行分析就存在不清晰的问题。依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相关条例,农村土地属于"乡、村、村民组"三级集体所有,也就是农村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为乡、村、村民小组三级集体。然而《民法通则》却规定乡、村两级是所有权主体。同时《农业法》又明文规定所有权主体是村委会或地区性合作组。这些法律的冲突和不同,给人感觉是混淆不清,不知道农村土地所有权究竟应该由那一级进行行使和负责,自然,这一法律问题也使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对日后产生法律纠纷造成隐患。2.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不成熟 流转机制的不成熟不健全,也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展受到阻碍。首先,在签订承包方在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时候过于笼统,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系统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同时相关管理机构也不完善,就造成现大多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其次,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不健全,也制约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发展。 2.3土地流转的市场需求开始降低 市场需求不足也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程发展遇到的问题之一。现目前,影响土地流转市场需求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种植业整体收益率走低,在我国,基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和相关政策影响,使其价格一直走低,也就使收入低的人们缺乏利益驱使,不会想通过经营土地来创造财富。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益也较低。第三,由于相关政策扶持,农户们看到了是眼前的利益,而不明白国家是想借助承包商来更好的利用土地的原因,导致许多农户宁可死守着土地,也不急于流传。 2.4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是中国几百年来都固定不变的,那么,让农户把土地进行流转,首先在感情层面给农户带来障碍。其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是主要原因,虽然,现城市吸收了相当大部分农民,但由于户籍和个人能力等原因,导致农民们并没有真正融入城市,也没有各种社会保障,缺乏归属感和存在感,才使得农户们不愿意把土地进行流转。如此种种,制约了农村土地的流转,使农村土地得不到好的开发利用,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以提高土地利用率,阻碍了农村的进步和发展。 3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对措施 3.1明确农村土地产权 首先明确农村土地产权,能为日后其他工作打下根基,提供依据。其中笔者建议三点。1.切实维护好农户个人的主体地位,农户是农村土地真正的主人,有权参与决定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但在现实操作中,基于种种原因,农民的还是处于比较被动的位置。2.现有的法律中三级所有制不明确现状,建议以乡村经济组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3.能够减少一定的纷争和争议,同一集体的内部之间往往有一定的情感基础,出现纠纷时容易多一份忍让少一份霸道,通过调解和沟通来解决问题而不依赖诉讼或申诉,减低了法律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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